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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小说网 www.m5xs.com,最快更新长安有妖气最新章节!

    36

    每一个人都恐惧死亡,即便某些看似看淡世间一切的人,只要能活着,他们便不想死。当死亡来临时,他们都会为了保命做一些事情。

    番薯不想死在战乱灾荒之中,所以求李尘教他一式剑法。

    蝶舞和李尘惹了高家少爷,虽说蝶舞和李尘不怕,风雨阁的人却必定会麻烦,所以李尘决定做些什么。

    夜又来临,月又悬空,静谧无声,琴声在此时骤起。

    大秦很多地域都响起过这样的琴声,听过的人说,琴声起时,众人便似看到一条通天的瀑布,又似一幅花满天地的恬静画面,壮阔与柔美这两种极端的结合折合成这样不似世间发出的琴音。

    这琴音本就不是世间该有的琴音,因为被弹得琴是一把世外的琴,弹琴的是一只洁白晶莹臻至完美的手,那是蝶舞的手。

    那是杀人的手。

    以往琴音起时,血光必定出现,今夜的琴音已经出现,今夜的血还有多远?

    想来应该不远,蝶舞漠然的弹着面前的铁琴,道力随着琴音笼罩着高府。

    琴音走在哪里,道力便走在哪里。

    今夜的血光依旧没有出现,因为蝶舞的琴音被挡住了。

    挡得住世外琴音的人,当然是世外之人,无论现在如何,曾经也总归是世外之人,

    那人站在高升身前。

    高升面色苍白如一张薄纸,没想到今天遇到的那一对乡下夫妻竟是曾祖父出手才能挡得住的人。

    那人便是高升的曾祖父,他曾经是世外凌云渡的人,现在是高家站在岚安百年不倒的真正原因。

    当年在凌云渡接了师门任务下山却不曾想在岚安遇到一个令自己不愿再上山的女子,于是他躲在岚安再不去凌云渡,并为自己取了高安这个在世内的名字。

    高安的修为比蝶舞高上很多,甚至比李尘还要高,他之所以到现在还不愿意出手,是因为他不知道蝶舞是不是凌云渡来找自己的人,如果是,那么蝶舞必定还有帮手在她身旁,自己即便杀得了蝶舞也没有把握杀得了蝶舞带来的帮手。

    所以他放出神识,仔细地看着自己神识所能达到的每一个角落。

    高安在确定蝶舞身旁并没有其他修道者之后终于出手,他只绵绵的拍出一掌,一道非修道者看不到的掌风循着诡异的轨迹穿过墙体穿过宅门轰向蝶舞。

    有血划过唇角滴在琴上,蝶舞看着琴身上的血,这是自己修道以来第一次受伤,方才的掌风也是自己唯一能挡得下的一掌,如果再来一掌,自己必定是挡不住的。

    李尘曾经说过,明知道挡不住还要挡的人是蠢货,蝶舞不是蠢货,或者在李尘眼里不是蠢货,所以蝶舞抱起琴决定逃。

    高安已经发出了第二掌,这一掌并不是第一掌,这一掌是看得见的,高升看着眼睛突然出现的那一掌,甚至连掌纹都无比清晰的手掌,在心底对高安更加崇敬。

    因为强,所以崇敬,世间人大都是如此。或者,世外也是如此。

    那一只手掌并没有穿透墙体,而是轰破墙体,轰破宅门,飞驰向已经逃走的蝶舞,蝶舞的速度很快,只是再快也不会有脱离人控制的那一只似假非假,似真非真的手掌快。

    从蝶舞弹琴的那一刻起,远处一个偏僻的小巷里便有一个孩子在观看,是那个叫番薯的孩子。

    掌风将要追到蝶舞,番薯不知对谁说,或者是对自己说:“虽然我明白世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大侠,但是我想要做一做。”

    大侠是什么?没人知道,但至少有恩必报。蝶舞救过番薯的命,番薯便决定出去救蝶舞一命,即便自己会死。

    番薯冲出去对上那道掌风。

    番薯被叶孤成教过一剑,已经算的上是一个武林高手,如今他对着的那道掌风却不是武林可以对抗的。

    番薯手里刚买来不到两个时辰的铁剑被刹那间拍碎,番薯的最后一刻的念头便是关于这样一把剑,他想:我花了那么多银子买来的剑居然是假的,十几天的伙食没了。

    没人知道人死的前一刻究竟会想些什么,其实很简单,并不关于生死,只关于生活。

    番薯终究没能让掌风慢上一丝一毫,李尘依旧没有来,所以那道掌风到了蝶舞的身上。

    蝶舞终究要比番薯强上很多,所以她没有死,却痛苦的蜷缩成一团,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番薯。

    身上当然很疼,更疼的,蝶舞却不知道在哪里,世间最痛的痛,本就是无形的。

    从蝶舞的孩子的死那一刻起,蝶舞便一直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上还在乎什么,李尘?或许。

    或许也就是说并不如何在乎,因为蝶舞连自己都不在乎。

    直到番薯死的这一刻,蝶舞看着前方番薯在地上流着的血,终于知道,自己最在乎的,还是孩子。

    蝶舞的孩子早就死了,不知男女,不知面目,便已经死了。

    现在番薯也已经死了,为了蝶舞。

    高安在高府内神识感应到蝶舞依旧活着,所以再次拍出一掌,一如上一掌般强大。

    蝶舞爬过去搂起番薯,看着番薯嘴角的血,似看到当初自己身上落下那团血肉模糊的婴孩的那一刻,抱住番薯的身子开始剧烈颤抖。

    那一掌的速度依旧那么快,这一次却没有落到蝶舞身上。

    有一柄剑挡住了它。

    那是一柄快剑,剑身微微震颤,剑气四散,剑鸣四起。

    那只手掌被斩成两片。

    握剑的人是李尘,李尘说:“我的人,不能动,动了,除了被我杀,就是自杀。”

    高安走出高府,走过长长的街道,走到李尘身前,“你是哪里的人?”

    李尘看着手里的剑说:“不论是哪里的人,现在握着的,是一把杀人的剑。”

    高安说:“你天赋不错,看起来已经涅体九境,你以后一定杀得了我,现在却一定杀不了我。”

    李尘将剑竖在胸前,“我说过了,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如果杀不了你,我怎么对得起剑。”

    为了对得起剑,所以必须杀人,所以李尘的剑动了!

    37

    李尘出剑的速度很快,如飞燕翩飞,李尘出剑的姿势很优雅,如蝶舞翩然。

    真正的蝶舞还在哭。

    哭是女人的特权,蝶舞却并不这么想,所以蝶舞觉得很耻辱。蝶舞看着怀里的番薯,感觉很愤怒。

    地面的血停止四散,甚至隐隐向蝶舞身上汇聚。

    那些血渗透进蝶舞的气海形成一个小小地血池,气海逐渐扩散,血池在气海内张狂如兽。

    兽有兽性,所以要喝血;于是蝶舞身边血的汇聚越来越快。

    当初李尘决定帮蝶舞,便是看到了蝶舞四周有很大怨气,蝶舞果然不是普通人。

    如果瞎子看得到这里,便会知道,李尘的又一次缘已经展开,只是不知道是孽缘还是机缘。

    那些血终究消散,蝶舞看向远处还在和李尘斗法的高安,抱着琴起身走向高府。

    高府的门是闭着的,两座石狮睁目立着。

    蝶舞并没有进入高府,因为蝶舞的武器是琴,琴的刃口是声音,声音无孔不可入,蝶舞在门前盘膝坐下,立好了琴。

    李尘还在和高安斗。

    高安用的依旧是一双手掌,他感觉得到李尘手中古城剑的凌厉,所以从没有和孤城剑相交,只是一直用掌风攻击和抵挡。

    高安和李尘相斗,只是惊异于李尘的剑法,看李尘不过涅体九境,每一剑的锋芒都十分逼人竟可以和自己相斗。

    高安曾经是凌云渡的弟子,资质属于中上,习得又是凌云渡的正宗功法,修行者一境一世界,高安的境界终究要高很多,李尘有孤城剑也占不到丝毫上风。

    高安突然说道:“你既然是世外的人,剑法也十分不错,那么你应该知道我凌云渡绝学是什么?”

    李尘想起当日吴婉纱在书院丢出的紫色符纸,“符道?”

    高安笑道:“你既然知道我凌云渡的人擅长符道,我这么长时间依旧没有动用神符便是不想要杀你。”

    李尘说道:“你不愿意杀我,我却要杀你!”

    即便是泥人儿也有三分火气,何况高安是活生生的人,高安自袖间抖出一张符纸,长袖微甩,紫符飘然飘向李尘。

    那符纸本身该是轻如鸿羽,速度却是极慢,竟给人以厚重无比的感觉。

    李尘深知这张符纸并不那么简单,提剑甩出三道剑气。

    那剑气虽说凌厉,却并不足以击破那道符纸,李尘知道,自己这次恐怕要输。

    当二人心里都对自己的胜负有了数时,一道琴声响起。

    琴声并不嘹亮,反而低沉如万千巨石压在人的心上。

    尤其是高安的心上。

    高安似看到一场旷世的战争,一片令人心悸的血海,一瞬间微微失神。

    李尘虽没有高安的感受,却听得出这琴声是蝶舞的琴声,乘着高安失神的一刹提剑斩下。

    高安身死,琴声停止。

    停止了么,恐怕唯有对高安而言才是真正的停止。

    死亡本身就是最完美的停止。

    李尘赶到高府前时,琴还在,弹琴的人儿却已经不在。

    李尘进入高府。

    高府八十七人,全部死去。李尘看着尸体沉默。

    李尘杀过的人早已经超过三百个人,只是眼前的尸体皮肉灰白而萎缩,李尘知道这一切和蝶舞有关,问道:“那是什么?”

    李尘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所以李尘问的,是体内的羲皇剑灵。

    “她似乎入魔了。”

    “入魔?”

    羲皇剑灵说:“一旦入魔,只有杀人才能提高境界,境界到一定程度时,就必须杀修道者,所以,世间再没有蝶舞的容身之地。”

    李尘迷惘的看着尸体,想起这半年来每天的一碗煎蛋面,走出高府,心想:即便要走,至少把琴带上,你既然忘了带她,我就给你送过去,只要煎蛋的味道没变,那么一切都好。

    ······

    ······

    易城之外柳家庄里有一座坟,那座坟就是蝶舞的牵绊。

    柳家庄自从被李尘一剑斩去庄里许多好汉的左臂后庄里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了一个恶魔。

    那个恶魔虽然走了,但是那个恶魔儿子的坟还在庄外不远处。

    那座坟是恶魔儿子的,恶魔的女人自然成了庄里的耻辱,死去的庄主,成了英雄。

    英雄和恶魔的差别,不在他们的行为,只在人们的心底。

    一个老者在摇曳着的柳树下讲故事,内容正是关于那个恶魔,四周的小孩不时发出惊呼。

    “那个恶魔长得很丑,鼻子很尖,从天而降二话不说就要杀人,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是个贱······”

    老者的声音戛然而止,看着远处发呆,目光里充满惊惧。

    远处走来的是一个女人,抱着一具尸体缓缓地走着。老人看着渐近的女人,从地上拾起尖锐的石块,快步走了上去,隐隐有些紧张与快乐:那个恶魔不在这个女人身边,自己儿子的仇终于可以报了。

    老者儿子的胳膊便被那个恶魔削去一只。

    蝶舞没有去看落下的石块,只是轻喃:“世人,果然鲜有不蠢的。”

    然后身影不见,离去无踪。

    柳家庄外,蝶舞突然出现,跪在坟前说:“儿子,我给你找了个哥哥,你以后不必再孤单了。”

    番薯与坟里的婴孩并不孤独,孤独的,还在坟外。

    坟旁有一棵树,树干粗而直,一道疾风吹过,树后便出现一个紫唇的英俊男人。又或者是人先至,风后来,人与风不分彼此。男人听到蝶舞的话后嘲讽的笑了笑,笑声悠扬。

    蝶舞却似没有听到这笑声,伸手在坟旁刨土,似乎是想要在刨一座坟,埋葬番薯。

    男人在树后看着天边皱了皱眉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如此执着,但是你既然已经入魔,还有什么放不下的?这世间已经再没有你的容身之地,这世间除了我,也在没有敢收留你了吧。”

    蝶舞依旧漠然的刨土,似乎没有听到男人的话。

    男人再次开口道:“入魔之后就应该抛弃这个世间的一切,杀人才是你真正应该做的事。”

    坟不久后就刨好,蝶舞轻轻抱起番薯的尸体,放进坟里。

    男人的目光终于从天边移向蝶舞,皱眉说道:“我可以帮你救活他。”

    蝶舞漠然的神情终于变了变。

    男人说道:“七天之内我如果出手还可以救活他。”

    蝶舞看着他问道:“要我做什么?”

    “七天之内杀够七千个人。”

    蝶舞说:“杀人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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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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