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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法医眼中的尸体(四)
起初还在“负隅顽抗”的张振宇得知自己以杀人**犯的名义给正式逮捕,他可就不干了,连忙高呼冤枉。警方问询为何在他的车里发现张美玉的**和张振宇的**,张振宇的回答是张美玉出门走的急,身上没打钱,然后我见她可怜,就答应给她二百元钱,前提是张美玉必须和他发生一次性关系。张美玉最后同意了!警方又将高速上休息区的视频给张振宇,问其为何在视频中,张美玉和他在那边拉拉扯扯?张振宇的回答是和张美玉在车上发生性关系后,只给了张美玉0元钱,张美玉不干,一直在和张振宇吵闹,张振宇为了安抚张美玉,在休息区的时候,说那剩下的七十元钱要给她买饭用的,多退少补,所以才会出现张美玉和他在休息区里吃泡面的情景。警方再次询问,在张美玉的指甲里为何有张振宇的皮肤组织?张振宇摸着自己被抓伤的脸说道:“等快到目的地后,张美玉又开始催要剩下的钱,我没给,就推她下车,张美玉在下车的时候,狠命的抓了一把我的脸,所以她的指甲里会留下自己的皮肤。”
虽然张振宇的回答也合乎逻辑,但立功心切的警方就是认定了张振宇为首要嫌疑人,并申报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法院中,被告人张振宇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法院只是根据表面证供,就匆匆判决了张振宇**杀人罪名成立,被判处死缓。
张振宇准备提起上诉,被警方“恐吓”道:“你还敢上诉?死缓算是保了一条命,如果上诉,被最高院核准的话,那就是死刑。”
张振宇就是在警方的恐吓加安抚的前提下,“认罪伏法”。
这事原本就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所谓的“法恢恢疏而不漏”的天理真的还在。就在张振宇被判处死缓的第二天,黄正荣师傅就忧心忡忡的对着我说:“易娉呀,明天是不是张美玉火化的日子?”
我了日程表,点头认可。
黄正荣师傅突然很小心的说道:“要不,我们再给张美玉做一次尸检?”
这句话似简单,说出来却需要很大的勇气,怎么说呢?尸检对于死者的家属来说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7**杀人案已经盖棺定论了,如果由法医牵头,重新验尸,那不仅得罪了死者的家属,还要把警方、检察院和法院一并拖了进来,这事属于是吃力不讨好。我问师傅为何有这样的想法,师傅回答很干脆,就说张美玉的鬼魂天天来找我,说凶手另有他人。这种诡异经历对于我们法医而言,习以为常,但这种经历是不能写入报告,法院也不会取信,如果真要尸检,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
我在旁劝黄师傅不用这么纠结,这案子到了这一步,已经很难回天了。更何况张振宇本人都没有上诉?
黄师傅似乎并还是没有放弃地打算,他当天就带着我走访了张振宇在事发当日所呆过的地方,但毕竟时间已长,根本就找不到什么人证来证明张振宇没有作案的时间。
走访了一圈过后,没有任何进展,黄师傅才不得不“宣布”放弃。
黄师傅虽然选择了放弃,但心情终究不好,一向言行谨慎的他,那天竟然邀请我一起喝酒,我不想我的师傅难过,想在旁边劝慰劝慰他,于是也就同意了!
上了一饭馆,黄师傅一上来就要了一瓶二锅头,他帮我点了一杯橙汁,意思,是他一个人想喝闷酒。
我知道喝闷酒不但伤身,而且也容易醉,于是我主动给自己斟了一小杯酒,趁着这个机会,向黄师傅飙到了自己的崇敬之情,黄师傅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一边喝一边说道:“真亏心呀!真亏心。”着黄师傅如此内疚的样子,我心中也很难受。
没多大会儿的功夫,一瓶二两装的二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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