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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攀岩者那样的坚韧臂力才能轻松爬上,而显然徐达就有那样的臂力,自己比他可是差得远。
他叹了口气,分两次从车里抱出那两箱啤酒,放到车顶上,随后人也爬到车顶上,一箱箱的举起来递给蹲在莲花飞檐座上的徐达。徐达一一接过,顺手放到塔门里面,道:“行了,你上来吧,我拉你一把。”
李睿记得车里还有一大袋子花生米,就又下去取了一次,回到车上递给徐达后,走到台基前,学着徐达的样子,跳起来,双手抓牢莲花飞檐座,双足踩在台基墙面上借力,努力往飞檐座上爬去。
他不愿意让徐达瞧不起,根本就没打算借徐达的力,想凭一己之力爬上去,因此一爬起来就用了全力,爬得居然也很快,上半身很快攀到了飞檐座上。
徐达道:“行了,把腿片上来就行了。”说完哈哈大笑起来,豪情满怀的说道:“我因为身份与工作的关系,结交的朋友很少,想不到为数不多的朋友里面,就有一个愿意跟我出生入死,甚至不惜为了跟我喝酒而冒险,不错,李哥你真不错,不过,你敢为我冒险爬塔不算什么,我根本没放在心上,你知道我最看重的是你什么吗?”
李睿不敢回话,生怕一说话就把丹田叫住的那股子气给泄掉,真要是泄了气,再想爬上去就难了,因此并不回答,猛地深吸一口气,双臂往飞檐座上一撑,身子借力而起,右腿顺势片上来,准确的搭在了一瓣莲花飞檐上,随后手脚一起用力,终于是勉为其难的爬到了飞檐座上。
他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这才问道:“你最看重的是什么啊?”
徐达大手拍上他的肩头,笑道:“我最看重的是,你丝毫不怕爬塔的时候弄脏衣服,说爬就爬,这一点,普通人也能做到,可越是普通人越没什么可说的,反倒是以你目前的身份地位,你能做到这一点,相当不容易。”
李睿哈的哂笑道:“我哪有什么身份地位?就算是有一点,在老弟你面前又算狗屁了?你都不在乎弄脏衣服,我又怕什么?弄脏了洗了不就得了!”徐达道:“你是说我是副省长的儿子?哥你也不差啊,省长的女婿,咱俩半斤八两。”李睿摇头道:“不是,是你的工作身份。”徐达长叹口气,道:“我职务已经没有了,现在就是普通军官一个。”李睿大吃一惊,道:“不是吧?为什么?”徐达拍拍他肩头,道:“走吧,上塔顶,边喝酒边说,我就是因为这事烦呢。”
两人猫腰钻进塔门,一人抱了一箱啤酒,往塔顶爬去。徐达走在最前,手里持着一把手电筒照亮。李睿落在后面,啤酒箱上放了那袋子花生米。
塔内前几层比较污秽,地上有粪便卫生纸与各种食品袋,看来以前有不少类似二人这样的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过,但越往上去,塔里越干净。当然,这里的干净只是相对的,相对前几层的秽物而言,里面还是密布着不少蛛网、鸟窝的。另外,越往上爬,风也越大,等二人来到十三层塔顶的时候,已经有点风中漫步的感觉了。
第十三层的塔内空间极为狭小,相当于一个小型的阁楼,两人加上两箱啤酒,基本上就装满了,只有坐下来才稍微宽敞一点。事实上两人到顶后就把啤酒箱子拆开,将箱纸垫在屁股底下坐了上去。
三十六米的塔高(当然两人所在的第十三层不到三十六米),在市区里算不上什么,六七十米甚至过百米的高楼都比比皆是,可在市郊来说,却是极高的存在了,而且古塔建在一方土岗之上,土岗超过水平面也有个几十米的样子,如此一来,塔顶就有七八十米的高度了,这样的高度,在市郊可以说是俯瞰众生。
塔内,夜风穿层而过,风声呼啸中带着春的温馨与历史的沧桑;塔外,一片漆黑,万籁俱寂。透过塔门遥望西边,于漆黑遥远的夜色中,可见市区内灯火辉煌,彷如海市蜃楼,又恍若夜间仙市,给人一种迷离、遥远、并不真实的感觉。当然,也让人反过来越发感受到身在塔顶的静谧与清冷。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