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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B市连续发生了多起抢劫杀人案,遇害者多达十数人,凶手在行凶的时候格外残忍,一般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目的是以暴力手段获取金钱,可是这一次,每每犯罪嫌疑人都是先捅上受害者几刀,明确其肯定死亡后,再抢走他们随身带着的值钱东西,他已经凶残到连十来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而据孩子的家长说,走在上学路上的孩子,身上仅仅还着一顿午饭钱,只有两元。
两块钱,让孩子丢了性命,身中七刀,倒在阴影的巷子里,直到天光大亮,才有早起的街坊发现了尸体,他像被人丢弃的垃圾一样被扔在了巷子口的垃圾堆里,似乎他的生命就值两块钱一样。因着他的遇害,全市范围所有的初高中取消了早晚自习,生怕还有别的孩子也遭遇跟他同样的命运。
90年二月到四月间,短短七十多天的时间里,十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共造成十三人死亡,死者年龄最小的是早晨五点半赶去学校的一位学生,最大的是晚上出门溜弯的大爷,凶手的抢劫目标没有特定人群,似乎只要是碰到他的,不管身上有没有钱,他都是先杀了再自己动手去翻的,杀人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每一具他留下的尸体都面目全非,过度伤害几乎成了他的一条个性签名。那血淋淋的现场,毫不避讳随意选择的作案地点,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这些案子也变成了被挂牌督办的头号重案,乔广禄责无旁贷地当了重案组的组长。
人心惶惶已经不足以形容人们那时候的恐慌了。本来90年代初,改革开放初见成效,经济体制有活化的表现,涌入B市的外来人口呈井喷状态,街头巷尾不论早晚都能看到这些人忙碌的身影,但是在抢劫杀人案案发最密集的那两个月里,拥有着庞大人口的B市只要太阳一落山就安静得像一座死城,除了警察分组拉着警灯巡逻,再也见不到人走动的身影。
乔广禄的压力很大,他很明白这起案子要是破不了,他会有什么下场。因为邸保民的牵连,他竞争局长的事泡了汤,本来他是很有可能会坐上那把交椅的,新来的局长是他曾经的对头,某分局里边据说同样功劳赫赫的人物,王不见王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两个同样优秀的人到一起,总是会彼此看不顺眼的,都是当家作主、高傲惯了的人,谁也不服气谁,自然总是明里暗里一番较量,惺惺相惜什么的毕竟太少,所以最后两个人便成了对头,不是非得拼得你死我活那种,大概有些人天生气场不和吧。
对方坐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位置,乔广禄心头的一口郁气需要时间发散,而对方对于乔广禄以前为了竞争以势压人,找了邸家帮忙一直记得清清楚楚,要不是邸保民这一次扯了乔广禄的后腿,这个位置说什么也落不到自己头上,任是谁也不愿意有个自己看不顺眼的刑警队长,工作嘛,自然还是要跟自己和得来的一起干才顺心,所以乔广禄早已经是新局长的眼中钉肉中刺了,早早盯上了他现在的位置,就想寻个错处给他扒拉到一边去,好尽早换上自己人。
所以这一次,乔广禄被推到重案组组长的位置上,明面上看着像是领导的信任与看重,实际上早就下好套等着他钻,破不了案自动辞职呢。
抢劫案案发一个多月,五名被害者时,重案组就已经成立了,但是凶手极其狡猾,他除了在现场留下个42码的胶鞋鞋印外,没有留下一丁点痕迹线索,而且最邪门的就是,每一次,凶手从来没有费心选择个人迹罕至的偏僻场所行凶杀人,可是偏偏哪一次也没有目击证人。
就拿其中一起发生在博爱广场的案子来说吧。案发时间是傍晚7时许,受害者是位打扮时尚的年轻女性,据警方了解,死者会在案发时出现在现场,是因为约会了男朋友,男朋友因有点事耽误来得迟了一个小时,90年时通讯工具不发达,手机这种高档玩意还没有几个人用得起,死者便没有先行离开,继续等待,结果遭了凶手的毒手。
博爱广场是附近几条胡同的居民都爱来的休闲广场,彼时广场舞并不流行,但也不妨碍中国老百姓爱凑热闹出来扎堆玩的天性,广场上分成几个地方,各自或下下棋、打打牌、唱唱歌,玩得很是惬意。
离死者陈尸的现场仅五米开外,就有几个练剑的老人,那地点是老人固定的活动场所,他们除了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每晚必来。可是案发后警方在寻访目击证人时,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说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死者身中九刀,多数集中在腹部,她在受伤后没有立即毙命,而是向着几位老人所在的位置爬行了一米多的距离,后来有群众发现她时,她的身下已经拖出一条几十厘米宽的血印,一只手还拼命地向前伸着,她是多么想要活下去,多么希望能有人来救救她,哪怕她等不及了,有人能握着她的手,让她离开得不要如此孤独也好。
博爱广场四通八达,凶手在行凶后想要迅速逃离不是难事,可是总会有人看到些什么吧。遗憾的是,这起明显应该有目击证人的抢劫杀人案依然没能给警方提供追查方向。
二十多年前,警方的刑侦手段跟现在没办法比,多数时候就靠着人海战术和死者的社会关系,那时候随机杀人并不多见,一般都是有仇有怨,或为情或为钱,杀人动机明确后,再在死者生前接触过的人中寻找凶手,都能八九不离十。
现在的李响岳知道,二十年前的凶手在行凶时思维是混乱的,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想要得到钱的心理太迫切,而且连续作案不留首尾,凶手肯定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而且这种意识根深蒂固,连思维不算清醒的时候也能本能地做到,说明凶手要么是受到法律打击的惯犯,要么就是警察队伍里的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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