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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大哭,他就会毫不犹疑的抬手就是狠狠的一巴掌!反正,只要有哭声,打不打都要归结到他头上,何不痛打?于是意想不到的效果出现了!痛揍过一两个人之后,他比大人更有威势了,谁只要在哭闹,他只需胡乱吼一声,脸上凶巴巴的嚇一下,所有的小孩就会噤若寒蝉,不敢轻易发声了,他自然而然成了孩子王。
六岁以前的事,他毫无记忆。但六岁时,到学校去读书,这是人生当中最值得记忆的日子!那天,他由三哥半背半拉着带到学校去,报名的时候,小小年纪的他,竟惊喜激动快乐得仿佛整个人都开了天眼,————世界在那一天变得是那么的明亮,美好,阳光。
他背着粉红色的塑料小书包,在惊喜,怯生之中,跨进了学校大门。
学校就在对岸的寨子里,是大队办的小学。这个地方的农家子弟历来不喜欢读书,十成人当中至少有八成厌学。加上时代的影响,老师学生都在混日子。
他有着一双瞳孔漆黑,睫毛极长,长着好看的双眼皮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在好奇时,就会睁得大大的。
认真,仔细地打量着教室,黑板,操场;还有老师,同学。
他常常陶醉于刚刚拿到手里的新课本,那淡淡的墨香,那勾勒到位的封面,插图,常常使他产生如梦似幻的遐想!————对于他来说,学校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神秘。
同寨中的万民荣与他同读一班,因家境好且又是独子,父母便对他十分的骄宠。某天,他的母亲因事情多而把答应给他买新鞋的事忘记了,由此,惹怒了他。他在谁也预想不到之下,猛然就把书包扔了,而且,扔的那么重那么远,就好像书包同他有着八辈子的仇恨似的!书包扔出后,往泥泞,水湿,凹凸的地上一倒,随即满地打起滚来。
一边哭,一边恶狠狠的发出威胁,扬言从此不会再去上学!
卻明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先是他的父母被吓得不知所措!紧接着就是向他许下千般诺言,陪着百般小心。小的专横跋扈;老的竭力屈从。
要死要活折腾了大半天,闹剧以万民荣大获全胜落幕。
他因上画画课需买水彩笔,就向母亲要五分钱,这本是一个相当微小的要求,没想到母亲没有答应他。他想到了万民荣的鬼把戏,就想来一个如法炮制。处于安全考量,他扔书包时,避开了水洼遍地的地方,而是将书包扔到了干生,安全之处。
接下来,他的下一个动作就是往地下打滚了。他的“我不读书了!”的话刚一出口,人还没来的及倒下地哩,母亲便早已迅速将书包捡拾起来拎在手里了,随即接过他的话去,表现出眉欢眼笑的样子,拍手称快,说:“你不读书,我家里增加了劳动力;我又减轻了负担,多好的事啊。别提我有多高兴了!我马上把书包拿去收起;去给你找把干活的小锄头来······”
说完,母亲拿着他的小书包转身就要进屋。
卻明一下愣住了!他预期的剧情并没有出现。读书可是他的最爱呀,急了,哭着狂奔过去,啜泣着从母亲手里夺回了书包。
那时他就七,八岁年纪,被母亲以十分淡定的方法,彻底“粉碎”了他的小小“阴谋”。关于这事,他一直没能弄清楚母亲当时的真实想法到底是什么。
母亲脊梁挺直,模样端庄,历来清爽精神。解放前,外公是离此地五十华里处的大地主。因此,他们兄弟姐妹,从父母那里得到的遗传基因具有很良好的优势。但是,解放了,给母亲所定的成分就高了;这,成了家庭的一大问题。
卻明将近十岁时,曾经跟着母亲到山上捡柴,按照指令送到公社去。
卻明的出生地一带,几乎全是黄泥。遇雨便粘性十足;且十分湿滑。
那天天空飄着毛雨,道路泥泞不堪。五,六十年代的山区公路,只不过就是可供车辆勉强通行的简易便道。人畜也通行,多处被牛马踩踏,露出粘稠的黄泥,到处是深深的牛马蹄坑。由于下雨,已变得更加稀烂,粘稠。小时候,由于穷,卻明实在难得有穿上一双好鞋新鞋的机会。
这天穿在脚上的,是一双早已朽损的布鞋,只走上一小段路,因胶泥牢牢的粘住了鞋底,两双鞋都开了口。后来难免又要踩到黄泥坑里去,两双脚基本都已露了出来。而鞋帮与鞋底仅剩下少部分连着,裸露的双脚便不可避免地踩在冰冷刺骨的烂泥上。烂泥粘附在鞋底上,,与脚接触,湿滑而砭骨,那种疼痛实在难以言喻!
可偏偏这时,他的右脚踢到了石头上,大脚趾头顿时破皮出血,脚趾本就冻得不行,此时,更是痛彻心扉!他抱着脚,呲着牙,痛得在原地直蹦。
他满身均被毛雨淋得湿透,头上全是密集的雨珠,浑身沾泥,手掌也被硌破。
母亲找来路边草丛,树下的干草,缠绕在树上的湿漉漉的滕条,用干草将稀泥擦去,并垫在他的鞋里,用藤条把他的鞋子绑好,再擦干净他的双手,并教他用口水抹伤口,里面的盐可起到一定的消炎,镇痛作用。
干草渐渐使他的脚暖和,再试着小心地走动,人会慢慢产生些许热量。一会儿后,他的冻僵了的腿脚在慢慢产生的暖和中缓过了劲来。全身也一下子恢复了活力。
十华里路,走了近一个半小时,终于走到了目的地。
前来公社的人,都是所谓的五类分子,全站在院坝当中,等待着交割任务。公社秘书是个男的,满脸麻子,他说话的声音很大,看着每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不停地打着手势。
这次的经历和场景,没有再出现过第二次,母亲没有再次被安排这一类的劳动。后来,五类分子就统统摘帽了。
大队的支书是邻村人,姓黄,中等身材,记忆中,他总是戴着那个时代最特色的毛帽子,披着一件绿色的短大衣。不管有事无事,这人一天到晚总在各村转悠。一旦来到卻明所在村子,就铁定要来卻明家里蹭饭吃。
大家都叫他黄支书,黄支书的身上,永远披着的蓝色毛领短大衣,大衣的两个领口因长期被他用双手的拇指和食指提溜,早己变得油光铮亮,汗渍斑斑。
由于家里时常有人,房屋又处于村寨入口位置。黄支书进进出出舞霎生产队,路口的卻明家便是他必经之地。
他的蹭饭功夫,堪称世间绝无仅有。倘若某日他从你家门口过,你家的人无论看没看到他,只要没人跟他打招呼,他便不会罢休。他会反复在你家门口走动,并不断咳嗽以示意他的存在,直到你家的人中有站出来开口与他打招呼他才肯罢休。他这一坐下,吃不到以稀饭或干饭为主的正餐,他就会顽强的坚守下去,绝不会就此罢休的。他还有一个十分令人感到滑稽的行为,就是明明他是来混饭吃的,每每你叫他吃饭,他还要假意推辞。手早已迫不及待的伸了出去,忙不迭的抓接了碗,口中却要说“不吃嘛!算了嘛!”之类的话。只要他一开吃,“唏哩呼噜”,山吃海喝的声响极大。
卻明的父亲便经常出言对他予以讥讽,敲打。但他似乎没有听到或听懂,仍就一如既往。几岁的卻明早已十分看他不惯,只要见他出现在家门口,企图用咳嗽唤起家里人注意时,卻明便做出惊奇的样子朝相反方向看,并故意发出惊慌,恐惧的大喊,有意把所有家人的注意力吸引开去了,黄支书便会因为没人看见而被晾在一边,足可令黄支书尴尬无趣。
有一回,他正站在大门内,突然看见黄支书涎着一张笑脸,正加快脚步想迅速迈入他家大门,然后进入他家屋内。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黄支书前脚快要迈进门槛那一瞬间,卻明早已是窜到门后,以飞一般的速度从里面把门关上了,并插上了门销。
有一次,父亲叫他给黄支书盛饭,他接过黄支书的饭碗,悄悄的就走到后面的房间去了,半天也没出来。大家又没有察觉,弄得黄支书空拿着一双筷子,进退维谷,尴尬极了。
小时候,有一种现象最让他记忆深刻,那就是成分不好的人家,子女基本都与升学,招工,参军无缘了。
哥姐中,只有二哥还在上高中,其他哥姐均已辍学。哥哥为什么能有如此的幸运?根本原因是他历来品学兼优,乖巧听话,无论在哪一个年纪,老师都喜欢;校领导更是欣赏。无论读哪一所学校,无论读哪个年级,一直总是五好学生。卻明从小可顽皮,骄傲了,独独对二哥服气,敬畏。
二哥读高中,须到很远的县城去,是住校驻读;其他哥姐要下地干活挣工分。
他虽聪明灵活,调皮捣蛋,到处闯祸,可就是一直不会长个头,村里便有一个老头,戏称他是张果老。
这样一来,以往总是依赖几个哥哥照顾的他,反而他却要去照顾他脚下的弟弟了。
门口那条河,是他每天上学必经之路。没有桥,只能靠跨踩石蹬而过,倘若头晚发大水,石蹬常常就会被大水冲走。
他带着弟弟去上学,只能趟水。头天发大水,经过一夜的时间,那水消退得一些后,不浑浊了,看上去估摸只能淹到腿部,他便髙挽裤腿趟水,谁知不但水流湍急,且水深竟能一下子淹到他的腰部以上。
冰凉的河水使他不仅打了一个寒噤;而且一个趔趄!险些在那一刹那,被凶猛的河水卷走。
那时候,高年级的大同学中那些好逞强斗狠者,横竖看不惯他的调皮,聪明,好表现,总在找茬收拾他。不管是谁,只要找到机会后,就会暗地里揪住他准备痛下狠手!谁知往往不能速胜,经常不得不在他的声震屋瓦的呼喝声中,匆匆罢手,慌乱逃离。
他结实,好斗,不是与小富对掐;就是与小亮对打;不是弄断人家犁尖;就是踩碎人家屋瓦;不是放火烧了东家的稻草;就是扒了西家的篱笆·····;有两个德行不好的大男人,在无人的地方欺负他,他毫不示弱,跳起来与他们对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