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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这种作战方式直到自动步枪被发明出来之后才慢慢退出了世界战争史,因为在机关枪和自动步枪面前,排列整齐的军队根本就是活靶子,他们手上的盾牌也好,身上的防弹衣也好,在一分钟上千发的机关枪面前,根本没有任何作用,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散兵线开始慢慢进入到世界战争史,并且在一战的时候被发扬光大。
那个时候,人们还沉浸在战列线的光荣之中,但武器已经发生了革命,可以想象,还在使用旧时代军阵的军队在面对新时代的武器时,到底会有多么巨大的伤亡,在一战法国战区,一天便可以打死七万个英国人,整整六个师的部队就成建制的消失了。
因为当时的英国人并不知道时代已经不同了,依旧派出部队列成战线,向前稳步冲锋,其结果自然是非常悲惨的,后来一战便从冲锋过度到了堑壕战,人们也慢慢知道,在机关枪的时代,列阵已经不再符合时代的需求,这才慢慢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而现在,显然是列阵战法最为辉煌的时代,六七百人的战列线,便可以阻拦三四千人的部队,若是配合骑兵,便是上万人的部队也可以分分钟消灭掉,想当初英法三十年战争的时候,法国人依旧迷信骑兵的力量,召集全国四万名旗手,组成了欧洲史上最大规模的骑兵部队,攻打当时在法国境内的英军,而英军这一边则只有一万两千人,其中骑兵不过一千人。
这个时候的法军已然不是百年战争时期的法军了,那个时候的法军盔甲还是皮甲,不像是后世中世纪那种铁罐头,便是弓箭也很难伤到这些骑士们,百年战争时期的法国骑兵还穿着十分简陋的皮甲,而他们的马匹则是不着甲的,所以那个时候英国人的六千长弓手,便屠杀了整整一万多名骑士。
这也是历史上一次十分著名的战役,因为在农业时代,骑兵就是陆地上的坦克,属于无敌的存在,因为他的机动性和冲锋所带来的冲力,是寻常部队所无法比拟的,但就因为英格兰长弓手射程远以及采取抛射,而不是平射,一般平射的箭矢以那个年代欧洲的弓箭技术,是射不穿皮甲的。
而抛射,箭矢在飞向空中的时候,是把动力转化为势能,然后向下落的时候又把势能转化为动能,也就是所谓的加速度,所以弓箭的破甲能力提升了许多,依靠这种先进的战法,英格兰人最终取得了对于法兰西骑兵的胜利,以六千弓箭手,成功打败了一万两千名骑士,书写了陆战上的一个奇迹。
而英法战争的时候,法国人显然不再是落后的皮甲,而是换上了钢甲了,毕竟那个时代英法两国已然是世界殖民大国了,为了争夺殖民地,双方互相爆发战争,其间接导致了美国的独立,便是在这场玫瑰战争之中,而此时的法兰西四万骑兵配合上数百门大炮,想要一举消灭英国在法兰西的势力。
但让他们没料到的是,几百年的时间,英格兰人早已经放弃了原本的战术,开始采用新的战术,便是法兰西的骑兵,英格兰人每五十人做成一个方阵,方阵借鉴了古代罗马的龟甲阵,用铁制的盾牌将整个军阵给保护起来,然后每一个盾牌之间都有一个孔,每一个孔与孔之间隔开一个孔的位置,伸出一把长枪,整个龟甲阵就犹如刺猬一般,然后两把长枪中间,则是一把火枪,如此一来,法兰西骑兵们无法近距离攻击这些龟甲阵,而龟甲阵中的火枪手则可以不停的朝法兰西骑兵射击,虽然法兰西有大炮,但面对上千个龟甲阵,大炮显然是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更何况那个时代的大炮可不像后世的大炮那么先进,而英格兰方面也有大炮和骑兵,双方互相牵制,所以最终还是靠主战场来定胜负,而最终的胜利者便是英格兰人,他们用先进的战法,再一次打败了数倍于己的敌人获得了胜利,这就是战法的作用。
如今部落民们妄图用自身**冲破这道防线,显然是痴心妄想,再说宋朝士兵虽然在单体作战能力上不比这些从小在原始森林中搏杀的部落民,但也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他们闯荡过的地方要比这些部落民们多得多,自然也知道在作战中应该注意什么,至于手上的力气自然也不比这些部落民们差多少。
纵然有些差距,但他们手上的武器可是真正的钢铁武器,是合金制成的,而这些部落民手上的武器往往就是石头而已,一根木头连接着一块石头,这就是部落民们最为常规的武器了,唯有一些看上去地位比较高的人,他们手中的武器才用的是青铜器和铁器,但这些铁器和青铜器非常的少,活下来的一百多人里,最多也不过只有十几把而已,根本比不上宋朝人的装备先进。
他们的力气虽然很大,但武器上的差距实在太大了,短兵相接,宋朝的武器丝毫未损,而他们手中的木棍或许已经段成了两截,这根本不是正经的战斗,当宋朝人凶悍的一面开始展露出来的时候,部落民们的士气立刻开始崩溃,不少人开始向着村庄逃跑,还有的人则向着村子外逃跑,面对宋朝这些铁一样的军队,他们的理智已经不存在了,孤身一人待在这原始森林里,与死亡基本没有任何的差别。
面对溃散的部落民们,李珍立刻下达命令,阵线收缩,不管那些四散的男性,开始向着村庄内部进发,形成合围,原本按照李珍的意思,自然是全部格杀勿论,一个不留的,但一旁的徐启明却说道将剩余的全部部落民统统抓住,如有反抗者就当场格杀,剩余的人则全部抓起来,对于这个食人族部落,徐启明显然很有兴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