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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在嘶吼声响起的地方,极可能正有惨剧发生。
如果真的是惨剧,那我就必须干涉一下了。
我们遵从的教义就是这样见死必救。
见死不救,那是犯大忌的。
你可能会反问,既然见死必救,当初小恶魔杀托克的时候,我为什么不救,蜈蚣在尸解房里向生者动刑的时候,我为什么不救?
在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小恶魔杀托克的时候,我不是不救,是来不及救,他下手太快了,我离得又远,还没等我开口喊一声“慢着”,托克就已经嗝屁了。
蜈蚣动刑的时候,我也不在场,如果在场的话,我肯定会设法阻止一下的。
如果我阻止了小恶魔杀托克,阻止了蜈蚣动刑,接下来呢,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置托克和那些被蜈蚣所在尸解房里的人?
很简单啊,我会先将这些囚禁起来,然后继续忙自己的事,等到海市彻底变成了我想要的样子,我再将这些人交给他们有权决定他们生死的人,我可以向你保证,到了那时候,这些人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去。
这里是海市,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在这里,我只能做必须做的事,却不能将所有我认为对的事都干个遍。
没错,我也可以对小恶魔等人进行说教,告诉他们什么是美德,告诉他们人之初性本善,让他们做个真正意义上的,附和文明世界的标准的好人,但你要明白一件事,像这样的心灵鸡汤放在海市,那就是个屁。
在这里我想说说爱神的经历,其实当初我在水晶酒吧和她有过一次深谈,但我刻意把这个情节忽略了,因为那次我们谈及的东西实在太过压抑,我不想让压抑成为这本书的主基调。
但眼下我觉得我有必要聊一聊爱神的经历,她年轻时的经历实在太过黑暗,我只能挑比较能入耳的说一说。
爱神十四岁的时候,便遇到了家道中落,为了生存,她只能到贵族开设的风花店去工作,最初那几年,她有可能只是店里的普通招待,那时她最大的痛苦只是经常被打,别的倒也没什么。
入行三四年以后,她就正式成为了那种地方的摇钱树。
为了赚够赎身的钱,她只能不断地出卖自己,很难想像,像她这么要强的人是怎么从那种岁月里活下来的,对,我用了“活下来”这三个字,因为这里的贵族简直就是恶魔,在那种地方工作,不单单要出卖尊严,而且每天都要经受非人的折磨。
爱神在那里工作了整整八年,她为自己赎了身,还用剩下的钱租到了当时最不被人看好的一处旧竞技场,但与此同时,她也失去了拥有一个孩子的能力。
我尽可能地不把一些事情描述得太过黑暗,但现在我还是很想说脏话,你们根本不能想象,那些贵族是怎么折磨爱神的。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爱神最痛苦的那段日子里职责她,说,姑娘,你怎么这么不自爱啊,你这样跟个牲畜有什么区别,再灌以心灵鸡汤,说什么,你只有自爱别人才能爱你,你只有自尊别人才能尊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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