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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就到了文会这天。
赵云川穿着青色长袍,这是白桂花给他做的新衣裳,里面还加了一层浅浅的棉花,这个时候穿上正好。
头发也用木冠束了起来,木冠上面镶嵌的玉石,虽然没有十分华贵,但也能算得上是小巧精致,玉石也是淡青色的,和衣裳十分相配。
“夫君真好看。”方槐忍不住夸道。
简直比他见过的所有的男子都好看。
“喜欢我穿这身衣服吗?”
方槐点头:“喜欢的。”
是真的很喜欢,他都喜欢死了。
“那今天晚上……我穿着这身衣服跟槐哥儿玩游戏好不好?”
方槐自然能明白玩游戏是什么意思,他害羞的咬着唇,没有拒绝,最终还是点点头。
“好的。”
这是他喜欢的。
“槐哥儿真乖。”
刚出房门,外面的黄苹果和黑加仑就要往赵云川身上扑。
“不行不行!”方槐向前一步将两只狗挡开:“黄苹果、黑加仑,不许往夫君身上扑。”
两只小狗狂摇尾巴,还想再扑。
“不可以,你们要是把夫君的新衣裳弄脏,晚上就不给你俩啃骨头了。”
天气渐渐转凉,家里已经烧起了小火盆,时不时地从镇上花两文钱买几根大棒骨,放在火盆上慢慢熬,把汤熬成奶白色,再往里面下点白菜和豆腐,那味道……美的咧!
人喝汤,骨头就给了家里的两个小崽子,这段时间,小狗崽长大了不少,也肥了不少。
胖嘟嘟的一只,看起来很是可爱。
听见方槐这么说,黑加仑和黄苹果偃旗息鼓了,虽然真的很想扑男主人,但是仔细想想,还是猪骨头更重要一点。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那就不扑好了,两只小狗摇着尾巴又去其他地方玩了。
赵云川骑着自行车路过村口的时候就看见了坐在牛车上的陈旭,他穿着一身蓝色长袍,绸缎做的,头发也用一个玉冠束了起来。
不过这让人不解的是,这大冷天的,他居然拿了一把折扇,还时不时地扇两下,仿佛一点都不怕冷死的。
赵云川抖了抖身体,是个狠人。
不过陈旭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瘦了,以前瘦,但好歹有个人样,现在呢,瘦的只比骷髅架子好一点。
不过管他的呢,反正又没吃他家大米。
赵云川还是照常跟牛车上的熟人打招呼,车上的人也乐呵呵的跟他搭话。
“赵小子,打扮这么好看,哪儿去呀?”
“去趟镇上,婶儿,先走一步。”
那大婶笑呵呵的:“去吧去吧。”
牛车上,大家的眼神又落在了陈旭身上,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微妙,刚刚发生了一点小插曲。
牛车位置不大,人多的时候大家都挤挤坐着,但刚刚村里的一个年轻男人坐到陈旭旁边的时候,被陈旭制止了。
原话是这样的。
“我这身衣服是绸缎做的,值一两多银子,你要是坐我旁边给弄脏了或者刮坏了,都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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