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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小说网 www.m5xs.com,最快更新沙漠中的农场最新章节!

    有时候,田园情节在小的时候就能体现出来,李小的时候,就喜欢玩土坷垃,拿狗尾巴草编蝈蝈笼子,十二岁时就借二哥家牛犁地。种地是辛苦,但是收获庄稼时那种满足是别的比不了的,不过现在由于谷贱伤农,有不少农民背井离乡,到城市里打工。自己老家也就是因为找到了花产业和乡村旅游这个项目,出去打工的都回到了家里,经过一年的发展,可以说是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躺在散发着青草味的牧草上,看着上面的天空,边疆的天空和小时候老家的天一样蓝,只是少了云彩,这个也是因为两地气候不同,别看边疆雪山多,整天的下雪,看上去不缺水,但是因为处于内陆,是大陆干旱性气候。老家那里靠海算是温带海洋性气候,雨水比较多。这个不同可能就是天上云彩多少的原因。

    瞎思乱想了一会,歪歪头看到艾则孜又牵出一匹马来和史继明两人在给梳毛,想想好长时间没有骑马了,冲着艾则孜喊道:“咱们这儿有能骑的马吗?”

    艾则孜回过头来答应着:“有啊!”

    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活动了两下:“走,咱们去挑匹马,咱仨人骑一圈。”

    马厩里上面按的天窗,白天阳光照的里面亮堂堂,李是个颜值党,挑了一匹棕红色的马,抠着笼头牵到门口,给系上缰绳,以前的系缰绳都是直接系个扣,当时李可是学了一上午,现在有了专用连接用的金属活扣,用起来是方便,但是失去了那种系扣的快感了。抓了一把豆粕放在手心里喂给它吃,这批买来的马,在马场时就驯养的适应了亲善人类。

    在动物群类里,马应该是对人类最友好的动物,喂完了豆粕,拍拍它的背,让它乖乖的等着。从马厩旁边的小库房里拿出一套马鞍,按到马背上,晃了晃让和马背贴合一些,然后半蹲下伸手捞过勒肚绳系到马鞍的挂扣上,这个绳系时就得注意松紧了,系松了,骑一会马鞍就要掉,系紧了,马就不舒服,跑起来它就有可能不听指挥。

    这绳松紧度完全就要看和马的熟悉度和经验,有的马和主人默契度高,系松紧时它就会有小动作暗示主人。如果骑的是不熟悉的马,系这根绳就要看经验了。李是吃了不少次亏才摸索到系这跟绳的经验。

    吃的最大一次亏就是这根绳给系紧了,跨上马以后,跑起来就是头歪着感觉别扭,怎么用缰绳给它信号快走,它就是不听话,后来照它屁股一巴掌,结果它直接立起来,这个姿势在电影上看到不少骑兵用,感觉很威风,但实际上要是没有准备,真是危险。李因为吃过脚蹬套的太牢,甩下马让拖着挣不脱脚的亏。后来骑马就只用脚尖踩着脚蹬。谁知这次马突然立起来,没有防备,人是直接从马上秃鲁下来,屁股摔了个实的,当时感觉盆骨好像碎了一样的,趴在地上是半天没敢动弹。

    马是个特别敏感的动物,人对它的好与坏它感觉的很清楚,它会伤感流泪,也会高兴。李养成的习惯就是见了马第一件事就是上去先抚摸它的头,做这个时要正面对它,让它看到你的眼睛,心里要把它当作朋友,不要把它就当作可以骑的一个牲畜。据科学家考证,成年的马可以相当于幼儿4-5岁的智力,还有的高达6-8岁幼儿的智力,所以和马心换心是很有必要的。

    系好马鞍又检查一遍绳扣,都没有问题后,手挽缰绳,左脚蹬进脚蹬,两手扒着马鞍,左脚用力,上身往前趴,右脚朝后甩上,真个上马的动作干净利落,直起身子,右脚尖找到脚蹬,上身端正坐着,腿部放松,缰绳一带,双腿轻夹马肚子,马听话的一个原地转身,松开缰绳,在轻夹一下马肚子,它就沿着平时放风时的沙子路向前迈步走着,马场的这个给马放风的场地当时也是用了心思,下面先用混凝土浇灌成地面,然后又在上面铺了8-10厘米的细沙,这样马在跑起来后有细沙垫着伤不了蹄掌,又不会因为沙子太深跑起来费劲。在电视里有不少镜头是马走在大街上,马蹄踩在马路上发出的“嗒嗒”声,听起来很有感觉,但是那样的硬质的道路最伤马蹄了,虽然有马蹄铁保护着也是不行。

    先让它走着绕场转了一圈,等于让它热热身,轻勒一下缰绳,让它小步走着等等后面的艾则孜和史继明,他俩也都是老骑手了,史继明还好,艾则孜因为骑马骑毛驴,都骑出罗圈腿。

    等他俩赶上来,李对他俩说:“咱们跑起来?”

    艾则孜一惯的吐字如金:“好”

    史继明就比较正常了:“好啊,我也好几天没跑跑了”

    “我喊一二三,咱们就跑。一、二、三,跑!”

    手里的缰绳一抖,双腿紧夹一下马肚,嘴里还喊着“驾!”

    三匹马不分前后的扬蹄奔跑了起来,跑起来就看出谁的水平高低了,艾则孜双腿像是一个圆圈套在马肚子上,双脚呈外八字,脚后跟靠在马上上,上身稳坐随着马的奔跑上下起伏。

    史继明虽说也是个老边防,但是他打交道最多的是汽车,对于马他只能说是熟悉,达不到娴熟,看他两手还紧握着马鞍前面就能知道,这个姿势就证明他不敢屁股全做在马鞍上,是虚坐着的,这样短时间还行,要是跑上不超过十分钟就累的受不了,在继续下去,保证磨破大腿内侧。

    李虽然在边防时间比史继明短,但是招架不住爱好这个啊,自从和闪电熟悉之后,没有一天不和它出去遛的,在遛它的时候,就琢磨那个姿势让它能明白自己的意思,骑在上面,既要它能自由的奔跑,同时自己也不能受罪,至于说舒服,在马背上真的没有舒服。咱做不到李白骑着马还能喝酒吟诗,也做不到人马合一的境界,但是最起码的可以在马背上不遭罪,可以骑着奔跑,能骑着马赶路,能做到这一步其实就不错了。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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