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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啊!要不然孤也尝尝?”
朱标的声音忽然在旁边响起,三人吓得激灵灵一个冷颤。
曹炳反应最快,嗖的一声跳到朱标旁边,“卑职参见太子爷……”
此时的朱标,一身朴素的棉衣,如果不是火光照到了他的脸,三人还真不一定能认得出来,毕竟从他们有记忆开始,朱标就是一身明黄服饰,一直穿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变过。
朱标也没有摆架子,顺手从傅忠手里接过来鹿肉,施施然的坐下,狠狠的咬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傅忠简直受宠若惊,自己可是刚到东宫六率没有多长时间,就能受到太子爷如此礼遇,当真是此生无憾了。
曹炳看到眼里,直接从自己驴排的最中间,撕下来一根最长了,献宝似的捧到了朱标面前,“殿下,您尝尝这个,这是俺家里做的……”
朱标倒是来者不拒,伸手接过来驴排,汤軏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酒葫芦,踌躇着不敢往外递。
朱标大大咧咧的说道,“怎么,你汤老二是舍不得那一壶酒?”
汤軏急得满脸通红,酒这个东西可不是随便给的,这个年月的毒,都是从酒上来,很少有在饭菜里下毒的,因为这个年代的毒,多多少少都有些异味,做不到真正的无色无味,放在酒里,酒器和酒本身的浑浊可以掩盖毒素本身。而放在饭食里,基本上一闻就能闻出来。
所以这汤軏才不敢往出拿酒,曹炳眼珠子一转,一把拿过酒葫芦,张开血盆大口,小半葫芦就倒了进去,“嘿嘿,太子爷您尝尝,这酒最少是二十年的陈酿,透了坛的香……”
朱标心中不由感叹,这曹家父子哪有一个傻的,一个是粗中有细,一个是大智若愚,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再有个五六日,咱们也就走到打仗的地方了,现在魏国公大军正和北元大军对峙,孤是想提前和魏国公大军取得联系,让他们出城寻求决战,到时候咱们以火器重击北元大军侧翼,把他们拦腰打断,不说能全歼敌军,也能给他们重创!”
朱标一边喝着酒,一边在地上用石块简单的摆出了敌我态势,三位也都是将门虎子,从小接触的都是这排兵布阵,自然也能看得懂。
“这一段长城附近有一段土山,是当年修筑长城开始凿土的地方,所以上面凹凸不平,藏个五六万大军是没问题的,而且这段土山正在我军大营的范围以内,虽然没有什么人驻扎,但是北元却不敢靠近…”
朱标又在两军中间偏后一点的地方摆下了叫做土山,又在上面写了一个炮字,“如果贼军来攻,咱们在这个地方与重炮轰击,必定可以出奇制胜!”
“殿下,末将愿意快马前往魏国公大营,把殿下的计划告诉他!”
曹炳倒金山推玉柱般的跪倒在地,目露真诚。
朱标却摇了摇头,“不着急,先去中军大帐商议一番,再做决定也不迟!”
三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感动,其实让他们想,他们也未必想得出比朱标更加完美的计划,但是太子爷尊重他们,愿意听他们说,这就让三个武夫很感动了,而且这三个臭裨将顶过诸葛亮,多商量商量总是没错的。
中军大帐一夜灯火通明,拂晓时分,一队十几骑的快马,从营地侧方飞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