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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的降临意味着另一个喧嚣的开始,这已成为繁华都市的一个风景线。
京城的冬天是很寒冷的,但是这似乎并不能够影响到夜生活中的男男女女。
一辆广本商务车急速地停在了一个叫做“不夜天”的k歌厅门前,从车上下来几对酒气醺醺的男女,勾肩搭背地进了正门。
每样事物都有自己的品牌,服装、鞋子、车子等等等等概莫能外,而在京城,最上档次的招待之所自然非明朗会所莫属,而最豪华的“娱乐”之地自然是赫赫有名的人间仙境,至于k歌,到“不夜天”则是不二的选择。
李悦诚最喜欢的就是唱歌,他一直坚信,如果不是老爸一直不让他涉及娱乐圈,或许他早已成为像张学友一样的歌星了。所以每个周六的晚上都会来这里唱个通宵。
这个周六自然也不例外。距离一年的末尾已经没有多少时日,李悦诚现在什么生意都不想做,就想好好乐一乐。
进了那个他长期包下来的房间,一群男女点歌的点歌,开啤酒的开啤酒,忙得不亦乐乎。
李悦诚的歌唱得确实不错,有点明星范儿,几曲罢了,过了一些瘾,把话筒扔给别人,李悦诚搂着带来的小美女吃水果,这时,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光头闪了进来,在李悦诚的耳边低语了几句,李悦诚点了点头,跟着那光头出了去。
在另一间屋子里,一个人正被几个人看着,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显然吃了不少苦头。
一个人轻轻叩了一下门,一个后脑纹着只老鹰的光头走了出去,看到李悦诚,很恭敬地叫了一声:“诚少。”
有钱人的身边总是离不开一些混混,李悦诚也不例外,虽然他穿的衣冠楚楚,但是曾经的年少经历让他对前呼后拥情有独钟,所以在他赚了钱又有一个呼风唤雨的老子以后,他的身边立即网罗了不少刺龙绣凤的人,他非常享受这种威风,这是钱财所不能够带来的感觉。
“老刀说抓了一个跟踪了我很长时间的小子,什么来路?”李悦诚觉得有些好笑,他李悦诚在京城虽然算不上头号人物,但是市长公子这个身份足以笑傲江湖了,居然还有不长眼睛的小子跟踪自己,连他自己都有些意外。
“差过了,是个大学生,叫麦迪志,是京大的,读大三。”说话的叫老剑,跟老刀是双胞胎兄弟,早年在少林寺里学了几年,犯了寺规被赶出来了,出来讨生活,后来浪迹到了京城,凭着一股狠劲,在京城也建立了位置。
他们只怕一样,就是怕穷,所以当李悦诚花高价雇佣他们的时候,顿时一拍即合,这几年也没少立下汗马功劳,在京城不会有多少人跟李悦诚对着干,他的身份是一个主要方面,在京城的官二代之中,他隐隐占据着领头的位置,当然,这并不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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