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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小说网 www.m5xs.com,最快更新离开豪门后回村养老火了最新章节!

    第四十七章

    殷鸿渊站起身,风度翩翩地道:“两位美丽的女士,你们先聊一会儿,我和殷鸾到那边去说话。”

    乔诗诗拉着云舒的手,转头笑道:“你们去吧。”

    云舒看着殷鸾随他叔叔一起走到庭院外面。

    两个男人不论年龄辈分,都有着高大挺拔的身型和出类拔萃的容貌,就那样站在院子枞木茂密的一角,也异常吸引人目光。有两个扛着摄影机的师傅准备跟过去拍摄,但被殷鸾转头说了句什么,摄影师便默默退开了。

    看了一会儿,云舒收回视线。

    小婶婶笑吟吟盯着云舒:“哎哟,瞧瞧这眼神,难分难舍的,一看就是刚进热恋期,分开这么一会儿都不行啊?”

    云舒被小婶婶说的有点赧然:“婶婶和叔叔才是恩爱呢,叫旁人看了羡慕。”

    小婶婶咯咯一笑,言语当中自然而然流露出甜蜜和幸福:“我和你叔叔都在一起快三十年了。也就是他那个大情种罢了,换了旁的男人,三十年只对着一个女人,早就腻了。”

    云舒不可思议:“三十年?”

    那么说的话,在小婶婶才十六岁的时候就殷鸾叔叔在一起了?

    乔诗诗微笑,毫不介意地讲述起他们的当年:“对啊,我十五岁的时候认识了他,十六岁就和他在一起了。”

    “你知道吗,他说,我上辈子就是他的爱人,这辈子他已经等我等了很久很久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每分每秒,不用理会世俗,相爱就要在一起。直到今年,已经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十年了。”

    云舒心头震撼,并升起一丝奇异的感觉。

    她不清楚小婶婶是否已经知道,殷鸾和他的叔叔或许都不是普通的人类。

    如果乔诗诗上辈子真的是殷鸾叔叔的情人,那么是否意味着,如果爱情真的能跨越一切,它就不会因为人类的短暂寿命死亡而终结。

    原本云舒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她并不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超然神灵存在,和轮回转世这一说。

    可现在她自己穿书,又遇到了殷鸾,现在还亲眼见到了叔叔和小婶婶的故事,这一切都证明,这个世界有着平行时空,有超然生灵,还有轮回转世。

    只是她曾经所在那个世界的现有理论知识,还不足以支撑和了解那些更高纬度世界和生灵的存在。

    小婶婶只是一个普通人类,今年已经四十五,可能再过五十年,她就会香消玉殒。

    那么那个时候,殷鸾的叔叔是否又要在无尽时间长河里,等待他的爱人再次转世投胎?

    云舒的思绪飘得有点远。

    ……

    殷鸾眸光略带凝重地看着他的王叔。

    在他记忆中,王叔是三千年前‘离开’的他们海底鲛人族。

    那时候殷鸾还小,具体的事情已经记不太清楚

    ,只记得当时他的父王母后还有祖母都对这件事讳莫如深,只字不提,还是大祭司告诉他,他的小王叔已经永远地‘离开’他们了。

    小时候殷鸾以为的离开,只是出去周游远行一趟,过个几十年就会回来。

    毕竟时间对于他们鲛人族,是最漫长的,总有族人会好因为好奇海底以外的世界,去世界尽头远游,然后带回来各种新奇的经历和故事。

    可后来殷鸾才知道,小王叔是以身祭祀剥离鲛人神灵,这个‘离开’的意思,就是他已经死了。

    永远的离开他们了。

    因为叔叔的离开,祖母变得更讨厌人类,她每次都要语重心长告诫和叮嘱殷鸾,人类是最奸诈凶险的生物,千万不要靠近人类,也不要让人类知道他们鲛人的身份。

    一旦被人类知道,将会为族人带来可怕的灾难。

    但现在殷鸾得知小王叔没有死,他还活着,只是,这三千年他也从未再回过大海。

    “王叔,祖母很挂念你,你既然没有死,为何不回去看看她老人家。”

    殷鸿渊听罢,沉声一笑,笑声透着令人读不懂的沧桑和深沉:“傻小子,你王叔我现在已只是个与平凡人类一般无二的凡胎肉躯,我已回不去深海王宫。母上也当没有我这个儿子,我又回去作何,不过图给她老人家增添哀扰罢了。”

    殷鸾实是不解:“王叔既然三千年前没死,又怎么会是凡胎肉躯?”

    虽然他的外貌是要比从前苍老得更快了些,但殷鸾想到父王亦是这般威严深沉的模样,还开始蓄起了美髯,小王叔虽然比父王小上很多,但外貌这般也不足为奇。

    鲛人族的孩子,在成年第一次化形后,身形外貌基本都会保持在最初化形时候的样子,就算沧海桑田的时间过去,他们老得也很慢很慢。

    殷鸾的祖母至今已经活了超过十万年,头发都已经变得苍白,发丝长到可以从冕座一直绕到王宫外面的古树,但她脸上也没有一丝的皱纹。

    殷鸿渊负手转身,幽幽看着远方,思绪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三千年前。

    ……

    在人类短暂的寿命与朝代中,自我灭亡又更新迭代了一次又一次。

    而在海底十万里的深渊,却有一个与人类完全不同的生灵,在那里世代繁衍生息了十几万年。

    三千年前的大陆上,生活着一群与现在完全不同的古代人类。

    那是殷鸿渊第一次瞒着母后上岸远行。

    原以为那只是一次跟他以往远游都差不多的经历,可是在上岸后,殷鸿渊却遇到了他命中注定的女人。

    在漫天黄沙古道的城门前,他见到那个坐在马车中,缓缓掀开一角毡帘往外看的女人。

    她转过头,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他衣着古怪,瞳眸异色,身材比当时古代的男人高出一大截,旁人见到他都吓得要死,将他视作不详异类,无人敢靠近他。

    殷鸿渊只觉得人类愚昧无知,但也从未出手伤害过任何凡人。

    可他上岸后见到形形色色那么多人,唯独只有她,不害怕他。

    她不仅不害怕他,还在马车即将驶去的时候,回头冲他笑了下。

    殷鸿渊被那回眸一笑迷住了眼,不由自主跟着马车进了城。

    后来,他知道了她是被战败的苏氏部落上供到王都去,要献给大王的美人。

    半夜,他偷偷翻墙爬窗,找到那个美人的房间,想要再看她一眼。

    美人坐在窗边对镜梳发,见到翻窗进来的他,却并未惊吓,歪头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打量他一会儿后,问:“你来干什么?”

    他支腿坐在窗桓边,吊儿郎当地看她:“觉得你长得好看,想再看一眼。”

    美人缓缓放下梳子,目染哀愁,垂眸道:“可我就要被送到王都去,献给那个残暴的大王做妃子了。”

    殷鸿渊看着她,说:“如果你不想去,我可以带你走。”

    美人摇头:“我是可以走。可我走了,我有苏部族的几十万百姓怎么办。”

    他又说:“那我可以去帮你杀了那个大王。”

    美人抬头,幽幽看他良久,最后将手里那把梳头的木梳放到他手里,对他道:“你走吧。不要再来找我了,被守卫发现,他们会砍了你的头的。”

    殷鸿渊看着手里那把精巧的木梳,深深看她一眼,跃下窗台,走了。

    只是这一次,他人走了,心却留在那个女人那儿了。

    他悄悄地跟在那前往王都的马车队后面,跟着马车队穿过沿路的城池一直到进了王都。

    一路上,他白天远远地跟着,到了晚上就翻窗进去和她说话。

    有时候她并不会理他,自己坐在床边绣嫁衣,他就坐在窗桓上静静看她一会儿,然后离开。

    有时候她也会和他说上几句话,他就把自己一路的奇闻趣事讲给她听,她听到有趣的地方,便会咯咯笑得花枝乱颤。

    还有的时候,她会坐在窗前弹琴给他听,听完一首曲子还会斟一杯茶给他喝,喝完他便默默离开。

    部落投降上供的马车队终于抵达王都,进了王宫。

    美人被送给了那个传说中暴戾嗜杀成性的大王。

    暴君见到如此美人,双眼发直,急不可耐宣布当晚就要临幸。

    那天晚上,殷鸿渊终于忍不住,赤目冲进王宫寝殿,一剑割下了那个大王的头。

    鲜血淋漓的头颅被从脖子上一剑削下来,咕噜咕噜滚到她的脚边。

    美人青丝披散泪眼朦胧,惊恐地瑟缩在挂满纱幔的床帐中,衣衫不整,香肩半露,无力垂在床榻边沿的三寸莲足上,还有断头暴君刚才急色啃出的口水。

    她绝望地掩面盈盈哭泣,哭声心碎得他抬起长剑,狠狠刺了那暴君尸体十几剑。

    他扯过锦被,跪在她面前,小心翼翼帮她把脚背上的脏污擦去,然后一把将她卷进怀里,在成百上千的王宫侍卫围剿中,如过无人之境扬长而去。

    王城暴君被刺,诸侯烽烟四起。

    后来他带着美人回到有苏部落,重新率领十万大军攻进王都……

    殷鸿渊从久远地记忆中回过神来,看着自己的侄儿。

    “我的生命只有最后一两百年了。”

    “三千年前,我用灵血珠以身祭祀,换她转世投胎。我封存鲛灵在灵血珠中等了她三千年。直到几十年前,她的转世才出现。”

    “我和她这一世重遇,等到我们携手白头,就会随着人类自然规律的生老病死永远地去了。”

    殷鸾是知道灵血珠对于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的:“鲛人没有了灵血珠,就好比人类没有了心脏。”

    再看着王叔那逐渐显露年纪的面容,细细看去,他英俊深沉的眼眸尾处,已经有了不明显的细纹。

    殷鸿渊笑着摸摸脸庞:“啊,已经五十岁了,人类的身体果然就是这么不堪一击,前几天我照镜子,都发现自己都有皱纹了。……也不知道诗诗会不会嫌弃我老了啊。”

    殷鸾看着王叔说不出话来,心头感到一阵阵的难受。

    “阿鸾,不要为我感到难过。我们鲛人族的这漫长一生里,总要遇到这么一劫的。”

    殷鸿渊慈和地看着殷鸾,拍拍他肩,道:“现在你遇到了你命中的那个女人,往后就会明白,王叔当年为什么要这样选择。”

    因为他们鲛人生而寻爱,倘若一生都遇不到真爱还好,遇上了,即便是付出性命为代价,亦无怨无悔。

    殷鸾想到阿舒至今都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默然不语。

    殷鸿渊道:“但王叔却不想你再走我的老路。”

    他想到什么,声音悠远徐徐道来:“灵血珠其实还有一个用处。”

    “你必然知道灵血珠是用我们鲛人的心头血凝聚而成,但你可能并不知道,灵血珠也被称为真爱之心。”

    “它被称为真爱之心的原因是,它可以检验爱人的真心。”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鲛人族有一个女子,她爱上了一个人类男人。她想要和那个人类男人回到海底王宫一起生活,但人类的平凡之躯并不能适应深海环境。于是,她便将自己的心头血凝成灵血珠喂给那人类男子吃下。”

    “吃了灵血珠的人类男人,拥有了和鲛人一样的长生能力和灵力。”

    “但灵血珠是有反噬能力的,必须要吃下灵血珠的那个人矢志不渝爱着供给他灵血珠的鲛人,灵血珠才能发挥作用。否则,真爱之心一旦变质,灵血珠就会反噬。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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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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