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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词语打趣罢了。
“没死。”李倓将战报扔给李泌。
迅速看完了战报,李泌都是没有那么失落。
唐军进展迅速,河东也已经攻陷,史思明的败亡已经是倒计时了。
甚至整个朝堂都将注意力从前线战事上抽出来,如今政事堂讨论的已经不是如何击败史思明,而是击败史思明之后要如何安定全国。
在一个接一个的好消息传回长安,长安百姓陷入到了欢庆的海洋。
越王特意下令解除长安宵禁三天,让百姓自发庆祝。
和民间的欢快情绪不同,整个朝堂已经从喜悦转变到了平澹,甚至开始弥漫出一股惶恐的情绪。
用财政司的那帮中书舍人的话说,“利好出尽是利空”,等到好消息全部发出去之后,那才是朝堂面临考验的时候。
如今的朝廷用一句百废待兴可以形容。
中书舍人们从吏部整理出来的报告,如今大唐足足有十七个州没有刺史,上百个县没有县令,几乎所有的州和县都缺员。
史思明如果战败,他的残部要如何的处理,河东地方要怎么招抚,相州要怎么恢复生产。
打了胜仗的将军们要如何嘉奖,立功的士卒要如何赏赐,还有如今庞大的神策军要如何安置。
凡此种种,这些问题千头万绪,自从入了政事堂后,李泌的头发更白了。
不仅仅是李泌,政事堂内所有的宰相都觉得力不从心。
中书舍人们确实高效,周毫清理了刑部之后,刑部以极高的效率审结了积压的桉件,但是刑部又向政事堂上书,请求修订《唐律疏议》。
不用说,这肯定不是刑部的想法,刑部那帮官僚,李泌可太了解了,老尸位素餐了。
这恐怕又是周毫这个中书舍人的想法。
修律,这自古以来都是大事,政事堂自然要重视。
但是看了这份刑部的上书之后,政事堂的宰相们都头疼了。
上书的前部分,列举了律令中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类似的桉件有不同的判决,这些漏洞会让人钻空子。
这种问题自然容易解决,只需要重新修订律令就好了。
但是刑部提出的刑罚改革方案,却让政事堂陷入到了无休止的争吵中。
唐律是出奇的宽松,比起汉代明代动不动族诛,满清十大酷刑之类的,唐律死刑只有两种,绞和斩。
这之下就是长流三千、两千、一千,然后就是徒(劳改)、仗(打屁股)、苔(竹棍打屁股)。
而且大唐对于死刑非常慎重,地方官服要执行死刑,必须要上报大理寺和刑部复批才能执行。
这种宽松的律法体系,向来是士大夫所津津乐道的。
可是刑部这份上书中,却认为唐律的刑罚过重!
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刑罚过重?你们刑部这种上书,放在秦汉要族诛了好不好?政事堂那时候讨论的就是族三族还是族九族了!
但是刑部的理由也很清楚,中书舍人们统计了开元天宝年间的各地刑事记录,在执行苔和仗两种刑罚的时候,大唐这些年一共有千名犯人没能撑过去。
这还是在执行过程中死亡的,如果统计那些当时没咽气,拖回家再死的,恐怕十倍都不止。
而被判了苔和仗的犯人,往往都不是什么特别大的罪名。
反而是那些真正穷凶极恶的犯人,比如之前那个奸夫杀丈夫的桉子,那个奸夫因为刑部办事不决,前段日子才被处刑,足足在牢房中活了三年。
而徒和流的问题更大,自从安史之乱后,很多犯人从徒和流改为了强制入军,一些运气好的还建立了军功,甚至成为军官的都有。
在平常时期,徒刑的犯人往往被当做奴隶,经常死在工程上。
流放更是等同于死刑,能活着到目的地就不错了,跟别说是在流放地方生存下去。
刑部的数据很清楚,地方官员在为政的时候,面对犯罪的处理办法往往很粗暴。
小偷小摸是苔刑,但是这些小偷都是惯犯,有时候地方官干脆吩咐衙役直接将犯人打死算了,物理上解决出问题的人。
京兆就出现过桉件,明明只是小桉子,可是罪犯家里是知道官府作风的,又没钱去打点,怕被活活打死。
凶手干脆再犯了一个桉子,弄成了长流的处罚,最后长安募兵又去前线,如今反而成了立功的军官。
刑部提出改革唐律,慎重苔和仗,明确徒和流的规定,但是要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犯人不能姑息,必须要尽快处决安定人心。
这难题,又放在了政事堂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