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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看哈,前面就是凉州地界了,我们的三年游历也算结束了?”
徐千秋看了一眼前方隐隐约约的恢宏城池,说道:“有屁就放!”
“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你看能不能……”他指了指徐千秋腰间的那个袋子。
“行吧,便宜你小子了!”
徐千秋取下人种袋,念动口诀,从中取出两只烧鸡,一坛酒。
“快吃吧,吃完还要赶路,这看着近,但是估计还得有一天的路程。”
“谢谢哥,你是我亲哥!”
客气几句话的间隙,等他回头,半只鸡已经被老黄吞进了腹中。
“我干你大爷!”
“老黄,你给我留点儿,看你这饿死鬼模样,好像三年没吃过肉似的。”
也不敢耽搁,拿起一只叫花鸡,就开始撕咬起来。
仆人模样的邋遢白发老头儿,呵呵一笑,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大黄牙,显得憨厚可笑。
“笑你大爷,有鸡吃,看你都笑得眼睛合不拢了!”
徐凤年骂骂咧咧几句,大口撕咬起手中叫花鸡,拿起酒壶,猛地灌了一口。
笑道:“真他娘二大爷的舒畅!原来,这就是酒的滋味儿啊,真贼娘的香!”
三千里归途,他差点没沦落到靠乞讨为生。
终究是北凉王府二王爷,怎么也是不能放下最后的尊严。
宁愿坑蒙拐骗,也绝不乞讨。
这一路,下水摸鱼,上山逮到兔子,爬树掏鸟蛋,只要是带着脂肪的,有油味儿的,大小蚊子,只要是肉,别管有没有盐巴,对于两人来说,那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一顿饭了。
入腹,顿时觉得皇宫的饭菜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两人回想起上次吃鸡的经历,经过村庄,打算偷鸡摸狗抓鸭,结果被人追了二十里地。
只能吃到一地鸡毛。
而找来农家主人的,正是他的情哥哥,徐千秋。
如果不是在无数次危亡关头,自己这个大哥,都会现身救下他们,偶尔敌人太强,就是拼得浑身是伤,也不会丢下他们独自逃走,徐凤年都要怀疑,处处在游历路上给他使绊子的哥哥,并非亲生,而是是老爹捡来的。
或者,他自己才是捡来的。
偶尔,徐千秋还会拿着各种美食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诱惑于他,挑衅于他。
说,只要他愿意习武,美食美女都是他的。
为了只苦三年,而不是苦三十年,徐凤年一直坚持过来了。
所以,上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感觉那段记忆,是如此的模糊而遥远。
从小到大,自己这个哥哥,无处不坑弟。
而且,还什么东西都爱和他抢。
抢不过就揍他。
游历天下,哪个膏粱子弟不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
看看大哥徐千秋,那才叫不枉此生走一遭。
可是再瞧瞧自个儿,破烂麻衣,草鞋一双,跛脚老马一匹,还舍不得宰了吃肉。
骑?
这老马有脾气,只有大哥徐千秋骑,才会走。
别人,就是北凉王徐晓上马,它也是懒得搭理的,哼哼哧哧就是原地踏步,不愿前进。
但是,此刻有肉吃,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至于他总爱坑弟弟这件事,就先放到一边吧。
反正……
也打不过!
三年前,徐凤年得知隋珠公主要招大哥徐千秋进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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