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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南疆当卧底显然没了希望。
完不成任务,回去之后是啥结果显而易见。没有了大修女的庇护,自己马上就得成为主教大人的玩物,等他玩腻了还有萨宾和其他人。当年姐姐出去执行任务时也说要立功之后回来接自己,可能不能等到她回来很成问题。
“要是姐姐能在该多好……”这时朱玛巴依不由得想起刚刚男人说过的话,他去过自己的家乡,会盖木刻楞、养羊、牧马,会打猎捕鱼,还会当医生缝合伤口。除了年纪大一些、笑起来有些邪恶,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咣当……呜呜呜……”正在想入非非,屋门突然被打开,一个浑身白花花的东西被大风和雪花卷了进来,又吃力的把门推上。
“哎呦我滴个娘咧……这他妈天气都见了鬼了,刚十月中就有暴风雪!”洪涛顶着一帽子一身和一脸的雪花回来了,身后还拖着一捆枯树杈。幸好天气刚刚变化土地还没上冻,否则想给方文麟刨个合适的坑都办不到。
但那头熊的尸体真没辙了,使出了吃奶儿的劲儿也才拉出去百十米,鼻头差点被冻掉。爱咋地咋地吧,反正自己有枪有子弹,就算把狼群招来也能对付。
“看,正宗的小米……没喝过小米粥吧?嘿,碰上我算你上辈子积德啊,有吃有喝有医疗保险有保镖!”
把身上的雪花抖掉,凑到炉子边上搓了搓手和脸,稍微缓过来点,又开始从背包里往外翻腾。在很深的位置掏出个小袋子,打开之后往锅里一倒,金黄色的小颗粒发出哗啦啦的响动。
小米粥泡压缩饼干,再扔进去两块奶酪,就是朱玛巴依的病号饭。洪涛则从那捆枯树杈里掏出一坨肉,用匕首削成片,撒上盐放到炉台上烤。等油花滋滋冒出来就一口肉一口酒,自斟自饮了起来。
“熊肉很不好吃……”朱玛巴依很容易就猜到了牧民吃的是什么肉,看了看自己饭盒里里香喷喷的小米粥,打算有福同享。
“你吃过熊肉?”洪涛没有顺杆爬,继续在炉台上烤着肉片,只是把身体转了过来。
“小时候村子里的猎人杀过一头闯进来的熊,味道难吃极了!”俗话讲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便敌我不明、生死未卜,朱玛巴依面对这个给自己疗伤,还把可口食物让给自己吃的人也没法再保持太远的距离了。
“呵呵,这是喜玛拉雅棕熊,味道比你们那边的好一些。”
熊肉难吃吗?洪涛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很难吃!比山羊肉还膻、比公野猪肉更骚、还有股子大肠刺身的味道。不过独自在疆省游历了这么多年啥没吃过,在野生动物里真不算最难吃的。
“……我们的食物需要节省吗?”朱玛巴依真不清楚俄罗斯棕熊和喜马拉雅棕熊有什么区别,但她知道既然都是熊肉就算味道好点也好不到哪儿去,肯定还是难吃。知道难吃还吃,那就只有一个原因,食物不足!
“不需要……再吃十天都够!”
“那你为什么要吃它……”
“人活着有两种状态,满足和失望,太满足、太失望都会失去动力。我的生活过于安逸了,要时不时给自己加点料,免得太颓废。”洪涛回答得很是哲学,很深刻,也很无耻。
他吃熊肉和满足、失望、颓废没有半点关系,就是为了省粮食。如果没有这场暴风雪,朱玛巴依也没受伤,这条路再难走,一天蹭几公里,十天也蹭过去了。
但运气真是太差了,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占,再想和老天爷掰掰手腕就得把一切都往最坏了想。此时吃点熊肉真没啥,等爬到3500米以上进入冰川,啥野生动物也看不到了,携带的粮食要留到那个时候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