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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张实在记不清什么款式长裙。但叶梦茵身着的连衣裙是路人甲为叶梦茵购买的生日礼物,这个记忆一定不会错。那说明用凶手为叶梦茵更换了衣服,目的是什么,或许是一种仪式,不过目前无从得知。
三:第二个到达现场的是已经放走的路人甲,从证据到调查,他不是凶手。
他只是因为和叶梦茵有约,然后到达现场,在目击叶梦茵已经死亡后,当然,叶梦茵当时也许并未真正死亡,但出于恐惧和害怕,没有选择报警,并在逃离的时候,担心警方通过调查手机了解到他和叶梦茵有约定见面,会有凶手的嫌疑,拿走了叶梦茵手机,然后丢弃。
这里一个细节是他离开的时候,是肯定锁上了门,因为紧张,关门的声音响动还比较大。
四:而最后一个到达现场的人,就是帮凶。
他的目的就是清理现场的所有痕迹,现场确实清理的相当干净。
他有充裕的时间也明确知道叶梦茵独居,而李毅和秦刚尝试过在现场做一次模拟清理,用了大概四个小时。
房间虽然不大,但这不同于普通的家庭卫生清洁,门窗、地板、卧室的衣柜、床、床头柜、梳妆台甚至卫生间的地漏都被清理过,没有留下一丝可提取痕迹。
所以有理由相信帮凶所用的时间更多,同样,他离开的时候拿走了叶梦茵的钱包以及洗浴间里的洗漱用品,证明他的反侦察意识很强,普通人不会有那么细致的思维。
这里有一个细节是他是无障碍进入的房间,也就是用钥匙开门进入。推测他到达现场的时间,最起码是在14:30以后,根据这个时间,那么他离开的时间就一定在晚上了。
“今天大范围大规模的搜证,主要是为了确定帮凶往返现场的一条路线,而这条路线或多或少会留下痕迹。既然从叶梦茵身边无法获取更多有用线索,那不妨反过来,我们从结果来推演过程,这就是我们的思路。”李毅道。
“你们分析这个帮凶是通过体校进入林子,然后从林子穿过进入小区,完成现场清理后,再原路返回,是这样吧。”
刘队看着李毅,“你是要添水吗,秦刚给他续茶,我听着。”
李毅喝了一小口茶,继续给刘队分析。
一:关于这个帮凶,他到现场的目标任务是很明确的,因此推断他肯定会有充分的准备,应该要带一些工具,或是需要从现场带走一些物品,所以肯定需要容纳这些工具物品的袋子或包,要么是背包要么是挎包。
从需要爬墙的角度考虑,背包更适合。
二:既然他要做的事是去罪案现场清理证据,那么他从出发到回去,应该都有一套设计好的线路,往返需要的交通工具。并且如何避开一些这条线路上摄像监控,也会有详细的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尽量的不引人注目。
三:麓山逸景地理位置很偏,公交车只到体校总站,二者之间有一片林子,白天不会有人晚上更没人,这是最好的掩蔽。体校那一片是比较热闹的,但从体校往麓山逸景那边走就荒凉了,虽然环城大道人少车少,晚上一个人从麓山逸景走大道出来,可识别度应该比较高,而且要经过体校北门,那里有摄像头。
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坐车到体校或体校附近,体校西门对面小区周边可以是一个选择。在体校可以避开大门找个无人处翻墙进去,从校区穿到另一边墙再翻出去,从林子里走到麓山逸景翻墙进入小区,离开的时候同样如是操作,这是上佳的选择。
李毅顿了顿,在白板上写下:行动轨迹。
“昨天晚上,我和秦刚按这个套路去大致上走过一次,麓山逸景和体校那片林子,直线距离约一公里,昨晚我们用了大概二十分钟,走出一身臭汗。主要是覆草太密脚底坑坑洼洼看不见,容易绊倒摔跤,秦刚就吃了一嘴草,天黑草密,不小心摔倒掉了东西很难找。同理我们推论这个帮凶也会遇到跟我们一样的情况,这是我们今天搜索的目的,希望他真的摔一跤留下点什么。还有,穿过林子走到体校墙边肯定满头大汗,总要稍事歇息擦擦汗,要不进了体校总会时不时撞见学生,蓬头垢面一身大汗,在晚上的时间点还是引人注目。当然,我们接案是在几天后了,如果掉了东西帮凶有足够的时间去找寻,但也有露出痕迹的风险。我们今天算是‘海底捞’,不保证有收获。这里面还有一点,能想到用这个方法来隐蔽的进入现场然后离开,这个人对体校环境肯定熟悉,不排除本来就居住在体校的可能。还得有一定胆量,一个人夜半三更穿那片野林子是让人普通人发怵的,一慌乱那就有会无意中的留下痕迹,而且不只一处,但从我们刚理完的这些物品看,感觉没有像是比较近期留下的。”
李毅一口气说完,坐下来喝了一大口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