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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到了宾馆中。
当然,现在的突破口肯定是在郑苏慧和儿子杨子墨身上。不过郑苏慧是老江湖,要从她身上找出什么蛛丝马迹,还是比较难的。但是从她的儿子身上要找到一些线索,就相对来说要容易许多。
我在校门外一直等到小学放学,然后一直尾随放学后的杨子墨。
杨子墨走路有些轻微的跛脚,看来是带着残疾无疑。
这孩子很是孤僻,其他孩子都是成群结队的有说有笑,可是这孩子却是形影孤单的一个人,埋着脑袋一瘸一拐的向前走。
他走得不快,但是从行走的方向我能够确定,他肯定不是向他母亲下榻的宾馆走去,而是另外一个地方。
我能感觉到,他要去的这个地方,就是他的家。
穿过一条小巷,来到一片老旧的居住区,这孩子停留在了一栋五层楼高的住宅下。
他忽然站定,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一般,马上就匆匆忙忙的跑开了,跑的方向是离开这居住区的小路。
我并没有再继续跟踪杨子墨,而是走到了这栋住宅楼下。
这时一栋典型的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住房,想想矗立在此已经是有20多年了。
我猜想,这孩子的家,或许就在这栋楼内。
当我刚刚走到楼梯口,我就发现在地面上有一滩暗黑色的印记。
这明显是血液干涸后留下的印记,但是我现在还是无法判定这是人血还是家畜的血,而且也无法判定这是不是杨万权的血。
我采集了一些血样标本。
当我正埋头在采集血样的时候,忽然听见一个老婆婆的声音:“喂,你在做什么?”
我连忙将证物袋放进口袋中,说道:“哦,系鞋带?”
“胡说,我明明看见你在刮着地面,你可不要搞破坏啊。”老婆婆严肃的说道。
我连忙赔笑说道:“没有没有。我是来找杨万权的,我是他的表弟。”
老婆婆的脸色变了,皱眉没好气的说道:“你是万权的表弟?难怪鬼鬼祟祟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哼!”
我继续赔笑说道:“他是他,我是我,他酗酒我可不酗酒,我这次来找他,还是要他还钱的。这家伙,专坑熟人亲人,借了我好几万,这都两年了,还不还钱。”
老婆婆上下大量了我一下,摇了摇头说道:“看来我错怪你了,小伙子,你来的不是时候,他家里好几天都没有人了。”
我顺势问道:“他家在几楼,都住了些什么人?”
老婆婆说道:“他家在301,住了他和他老婆孩子,还有一个弟弟。”
我问道:“咦,他还有一个弟弟?”
“是啊,他们租这个房子的时候,他弟弟就跟着他们住在这儿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你知道他弟弟的名字吗?”
老婆婆摇了摇头,然后说道:“你要找杨万权就跟他打电话吧,我有事,不跟你说了。”
“您慢走。”
和这位老奶奶的话中明白,郑苏慧是在撒谎,她分明是和杨万权住在一起的。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弟弟同住在一起,那么这个弟弟,会不会和杨万权的死有直接关系呢?
当我独来独往的时候,我的侦破手法就有些不拘小节了。
301的房门被我在短短的几十秒钟打开。而打开房门后,一切都明了了。
这是一间两室一厅的居室,整个房间的窗户和窗帘都是拉上的,加上这间房屋本身的采光就不是很好,所以屋内显得黑漆漆的。
进入屋内,我首先就是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当我打开窗帘和电灯,发现屋里到处都是有洗刷过的痕迹。地面上有,墙面上有,连天花板上都有。
不过这些洗刷过的痕迹更加暴露了在这间屋子里曾经发生了惨不忍睹的血案。
因为洗刷并不彻底,那白色的墙面和天花板上留下淡褐色的洗刷印,这是在白灰墙上洗刷血液后留下的明显痕迹。
而且这次洗刷并不彻底,在客厅里还是能看到多处血液喷溅留下的血滴痕迹。
这一点和杨万权的死亡很接近。因为他就是颈部动脉和头部多次遭受砍击致死,房间内的血液喷溅痕迹,很好的印证了杨万权的死因。
当然,拿这些血液回去做DNA检测,就能更好的证明这是杨万权的死亡第一现场了。
我观察了一下整个房间,发现房间的客厅沙发是有人睡过的,因为沙发上有毯子枕头。
查看了偏卧,有小桌子,桌上有些文具和书本,床也比较小。这里显然是孩子的卧室。
来到主卧,发现很是凌乱,衣柜是打开的,很多的衣物掉落在地上和床上,看来是有人翻动过。我猜想是郑苏慧离开这里的时候,找随身携带的衣物后,留下的翻动情况。
我再看了看床,是一米八的双人床。床上依旧很凌乱,乱到那棉絮都皱到了一堆。
这种情况应该是有人曾经在床上搏斗过,但是奇怪的是,这间卧室中并没有血迹。
查看了厨房,厨房中的血迹十分的明显,而且密集。连抽油烟机和橱柜上都有未擦拭干净的血点。
我在洗池中发现了一把菜刀,菜刀虽然洗得很干净,但是在木把手上能分辨出曾经有大量的血液浸润过。
我可以推断,这就是凶器。
那么根据现场我观察的情况来看。
我做出了假设。
这场争斗最开始是发生在主卧,或许是两口子打架。然后弟弟前来劝架,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杨万权开始对弟弟实施拳打脚踢,两人一直打斗到厨房。这时弟弟发现了菜刀,于是抓起菜刀就对着杨万权的头部进行袭击,一直从厨房砍到客厅,直至其死亡。而之后,郑苏慧和其弟弟清理了现场,并且将死者尸体抛入长江。最后带上随身物品,逃离犯罪现场。
刑侦队之后对凶案现场进行了勘查,证明了那些血液就是杨万权留下的。
之后老吕马上逮捕了郑苏慧,不过郑苏慧在铁证面前依旧是镇定自若,一字不说。
就在这种焦灼的情况下,一个身高在180公分的男子来到警局投案自首,说是自己杀害了杨万权,与郑苏慧没有半点关系。
男子名叫周朝凯,万州本地人。今年36岁,其身份并不是杨万权和郑苏慧的弟弟,而是郑苏慧的情人。
三年前,杨万权外出打工,郑苏慧和周朝凯均是在餐饮店当店员,时间一长,日久生情,促成了这对不伦不类的姐弟恋。
一年后,杨万权回到万州,郑苏慧本想结束这段婚外情。于是便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周朝凯。
周朝凯不但没有嫌弃郑苏慧,反倒是更加的爱郑苏慧了,并且要求见杨万权。郑苏慧无奈,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态,居然让周朝凯和杨万权见面了。
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杨万权在短暂的愤怒后,居然接受了周朝凯,并且要求周朝凯要好好的对郑苏慧和杨子墨。
这让周朝凯有些猝不及防,不过随即而来的就是心花怒放。
就这样,杨万权、郑苏慧和周朝凯三人就住在了一起,而起这个租住的地方还是周朝凯找的,租金也是周朝凯付的,只是全部都挂在杨万权的名下,以示对杨万权的尊重。在外人面前,周朝凯就以弟弟自居,所以这里的人都以为周朝凯是杨万权的弟弟。
杨万权一般是在外面打工,几乎是半个月才回一次家。杨万权没在家的时候,周朝凯就和郑苏慧住在一起。等杨万权回家后,周朝凯就睡客厅。
周朝凯对杨万权的儿子也是视如己出,对郑苏慧也是关爱有加。
但是住在一起久了,周朝凯就对杨万权有了意见。因为杨万权嗜酒,而且喝多了就无缘无故对郑苏慧和杨子墨拳打脚踢。周朝凯起先举得这是他们的家事,也不便过问。但是在听了郑苏慧讲述的一件事后,就对杨万权有了仇视之心。
原来杨子墨在一岁半的时候,杨万权曾经就喝多了,然后对郑苏慧大打出手,并且将自己儿子的腿给掰断了扔到床下。杨子墨的腿最终虽然是保住了,不过还是留下了残疾。
杨子墨是知道这件事的,而且加上杨万权对他们母子两一直不好,所以杨子墨从来不喊杨万权为爸爸,只是直呼其名。
不过杨子墨对周朝凯倒是十分的亲近,见到周朝凯就爸爸爸爸的喊个不停,这让周朝凯更加的心疼这个‘儿子’。
据周朝凯自述,案发当晚,是杨万权回家的日子。郑苏慧就弄了几个好菜,买了些白酒,让自己的两个男人痛痛快快的吃上一顿。
不过当天杨万权因为工作不顺心,喝了很多,几乎是喝了三斤白酒。
在半夜的时候,又是对郑苏慧拳打脚踢。或许是因为喝得太多,这杨万权都是把郑苏慧往死里打,连孩子都惊醒了,在一旁吓得呜呜大哭。
周朝凯见势不妙,于是上前劝架。没想到杨万权翻脸不认人,开始对周朝凯拳打脚踢,一直将其打到了厨房。
周朝凯被打急了眼,看见厨房菜板上的菜刀,于是抓起菜刀就向杨万权的脑袋砍去,也不知道是砍了多少刀,只砍得自己虎口发麻,全身脱力才停止了击砍。
不过此时的杨万权早就倒在血泊中,没了生命气息。
之后周朝凯就找来一个编织袋,将杨万权的尸体用摩托车拖到江边抛尸,抛尸的地点在驸马镇的长江边。
回到家中,周朝凯就草草清洗了作案现场,并且将郑苏慧和杨子墨安置在宾馆入住,自己因为杀了人,就回到了农村老家避风头。
之后是杨子墨给周朝凯打电话,才知道郑苏慧被警察抓了,所以前来自首,并且愿意承担一切罪责。
周朝凯最终落网,但是他说他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他觉得自己将郑苏慧和杨子墨从痛苦中拯救出来,即使是自己要一命抵一命,能够换来他们母子两的幸福,他也是觉得值得的。
在审讯的过程中,周朝凯一直是谈笑风生,他并没有觉得自己杀人做错了,而是觉得让心爱的人得到了解脱,他反而是很欣慰的。
我当然不会去评判这种想法是否正确,因为人性就是这样,在不同的位置去思考,就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果。
最后,周朝凯要求再见一见杨子墨和郑苏慧。三人见面后,痛哭流涕,场面十分感人,给人一种生离死别的感觉。
郑苏慧说:“朝凯,无论你坐多久的牢,我都等你。”
杨子墨说:“爸爸,无论你坐多久的牢,我都等你。”
周朝凯早已哭成了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