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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关联。那么根据这幅画,又衍生出了这么一个怪诞的杀人案,可以肯定,作案者的思维与常人不同。我现在梳理一下凶手的作案手法。首先,凶手来到死者家,必定是带着那一幅赝品的,像死者这种爱好字画的人,看到别人手里拿着一幅画,必定会好奇的要求看一眼。如果他看到这幅临摹的未成品,凶手要如何与其解释呢?我有一个猜想,那就是持画的人本身就酷爱临摹名画,而且死者知道他有这个爱好。这幅奇怪的画不会引起死者的猜疑后,第二步就是如何让死者重度昏厥并实施盗窃和虐杀?所以喝红酒是关键。两个人在深夜,不会平白无故的喝红酒,除非两人的关系很不一般。从床上发现的头发可以猜想,这两人的关系的确不一般。不过凶手在这里到底是女人还是同性恋者,就需要在后续调查死者的社交范围时去确定了。”
我又叭了一口烟,看见小夏很认真的在记着笔记。
我继续说道:“从死者身上只穿着睡袍,以及口中的酒味可以推论,凶手很可能通过调情的手段,骗得死者喝下了带有烈性*的酒,并使其重度昏迷。*是否存在,在尸检出来后就能见分晓。在死者昏迷后,凶手第一步是清理自己留下的痕迹,从清洗酒杯这点能很好的证明他做过这一步,当然还清理过其他什么东西,我就不得而知了。第二步就是实施盗窃,替换名画。显然凶手对死者的家很熟悉,否则他也不会轻易的找到合适的画框用以镶嵌自己的赝品,估计之前就已经做好了犯案准备,查看好了画框的尺寸和位置。替换名画这一步在一般人眼里是多此一举,但是在一个艺术家眼里,这才是关键。原因我在之前已经阐明,这里不再赘述。”
小夏此时抬头看了看我,欲言又止,唐振国看了看小夏,说道:“画中有只狐狸,凶手意图伪装成画中的狐狸跳出来杀人。”说完还翻了翻白眼,表示无法理解。
“哇!真的啊!要不是欧阳哥点破,说不定我们还真的会被凶手牵进去不可。”小夏傻笑着说道。
老吕此时的脸一阵白,一阵红。
我笑了笑,继续说道:“接下来就是凶手表现出残忍又细腻的一面。他首先用一种奇怪的凶器割伤死者,然后利用事先准备的兽爪模具制造动物的血脚印。正是这种血脚印和死者身上的诡异伤痕,让我联想到了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我刚才在网上查了一下,这种东西确实存在,而且有贩卖。”
唐振国瞪大眼睛问道:“什么东西?”小夏也直勾勾的看着我,只有老吕依旧在眯着眼睛抽烟。
我说:“金刚狼都知道吧,凶器就是类似金刚狼手中的钢爪。”
小夏一听,连忙拿出手机查询,随后大声叫道:“我去,网上还真有这东西卖的,而且还是钢制的。”
老吕拿过小夏的手机,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说道:“这凶手的思维也真够奇葩的。”
我说道:“不过这凶手不够严谨,那血脚印的确是狐狸的脚印,但是它是四个前爪,而金刚狼的钢爪是三个。”其实这一条与办案没什么帮助,我也就是调侃一下凶手而已。
随后我们查看了小区的监控录像,一个留着马尾辫,带着口罩,背着画筒的男人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显然这人和凶手的特征十分接近,那么同性恋的男性凶手就比女性凶手有更大的可能性了。
作案现场交给小夏和勘查民警,我、老吕和唐振国直奔死者曹卫虎的字画店而去。
字画店名叫奇画居,位于鸽子沟古玩买卖集散地,仍在照常营业。
“奇画居,奇画居,很有点奇货可居的意思啊。”我抬头看着那古朴的绿字黑底匾额,调侃道。同时发现那匾额的落款也是于瑾墨。
“欧阳,你看那门头牌匾的落款,也是于瑾墨。”看来老吕也发现了。
我说:“不错,这于瑾墨和曹卫虎的关系很不一般啊,走,进去问问便知。”
走进字画店,我才发现这家店铺很有些档次,大约六十平米的店铺中央,是一圈围式的玻璃柜台,柜台里明亮的灯光下,既有精致的文房四宝,也有名家题字作画的香扇,四周的墙壁上很有规律的悬挂着各类字画,都装裱精细,美轮美奂。
一位带着金丝眼镜,身着白色中式长衫的男子,正站在一张铺着白布的桌子前作画,见我们走进店铺,他连忙放下手中毛笔,上前抱拳行礼道:“不知各位贵客有何需求啊?”
这打扮,这架势,我以为我穿越到了民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