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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着我的小马,在一条狭窄的小巷子里一点一点往前蹭。
真后悔进来,不过也没办法,阳关道上堵车了,只好上独木桥。
正想着回家是先洗澡还是先吃饭时,忽然前面闪出一个人来。
我吓了一跳,习惯性打方向,一想不对,又急忙踩刹车。
那个人吓了一跳迅速贴边,但还是被我的车蹭了一下。
我急忙下车查看情况。
那是个女子,穿着一身与小巷背景很不协调的湖蓝色套装,手里拎着的米皮已经被车蹭到了地上,汤汤水水的到处都是,还有些溅到了她的白色高跟鞋上。
她好像吓傻了,怔怔地看着地上的米皮,好半天才说了一句:“哎呀!我的晚饭……”
说实话这次事情我俩都不算错,但是我没有损失,于是我打算跟她道歉然后赔偿她的东西。
——当然,是看在她是个美女的份上。
可惜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后面的喇叭声和叫骂声已经响成一片,我的车挡了他们的路。
没办法,我想了一下,拉开车门把那个傻站在那里的美女塞上车,然后继续往前蹭。
我用了个笨办法,把反光镜收了回来,这样开起来能快一点。
那个莫名被我塞上车的美女一直没出声,我都差点忘了她的存在。
马上就要出巷口了,我正想着是向左转好还是向右转好的时候,后面有一个柔柔的声音问:“请问你是绑匪吗?我很穷的没有钱,你绑错人了。”
我急踩刹车,差点成为超人飞出去。绑匪?有开着宝马长得这么帅的绑匪吗?
我又把车开起来,一边说:“姑娘啊,我哪有那个闲心!我是看在你的晚饭被我撞掉的份上,想请你吃顿饭,你不介意吧?”
那天的晚饭吃的非常愉快,虽然基本上都是我在说,那个美女——哦,后来知道她叫苗苗,她虽然话不多,但是都能抓住重点,一针见血,还有一种冷幽默在里面,让人忍俊不禁。
后来送她回家,有点吃惊,她住的地方好似贫民窟,是那种及其廉价的出租房,她似乎也没什么扭捏的,大方地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家门,那优雅的姿态仿佛她进的是皇宫。
失眠了,一夜脑海中都是她的身影。
第二天早晨早早起来,仿佛脑袋里一边装的是水,一边装的是面,一摇头就变成了浆糊。
这样的状态当然没法开车,出去打车偏偏又打不上,只好挤公车。
好久没试过这样的滋味了,我像张照片一样被贴在窗子上,还腾出一只手紧紧抓着扶手。
好容易到站,我跌跌撞撞下车,却看见前面公车下来一个那样熟悉的湖蓝色身影,揉揉眼睛以为是眼花,可确实是她,苗苗,我惊喜万分正要上前打招呼,只见她拐进了隔壁公司。
原来还是邻居,这就好办了,那个公司有我的朋友,中午就把他约了出来打听情况。
说起苗苗,那家伙居然肃然起敬:“苗苗啊,是我们的部门经理,特别有才华,每次处理业务时都非常迅速,总能找到最好的切入点,但从来都不让人感觉到咄咄逼人,老总相当器重她呢。”
哇,这姑娘还是传说中的白骨精啊,那说明她是拿着高薪的,可是为什么她穷成那个样子呢?我的心目中浮现出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不对,铁母鸡的形象。
唉,可惜了一个好姑娘,我决定疏远苗苗。
在我快要忘记苗苗的时候,她找到了我。
她换了一身宝石蓝的套装,整个人显得神采飞扬,我的心又跳动起来。
她主动说起了她的父亲之前欠下了巨额赌债,她不得不拼命工作并且节衣缩食偿还,否则的话那些人威胁说要砍掉他父亲的手指头。
原来不是铁母鸡,是个孝女啊,我激动地抓住她的手:“我愿意和你一起偿还!”
说完我自己心里抽自己嘴巴子,怎么连金额都没问,冲动成这样。
她嫣然一笑,并没有甩开我的手,轻描淡写地说:“昨天都还完了……”
我动容,多么好的姑娘啊。
随即又幸福地满脸桃花,这个贫民白骨精,我要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