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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这样吧,明天,约老地方,OK?晚上十点。好,Bye!沈聿挂上电话,笑容格外显的迷人。
不好意思,一个朋友从英国刚回来台湾,把我给吓了一跳,太突然了。
英国?!我不由自主的敏感起来,有股不舒服的感觉,也许是我太神经质,只是突来的巧合,太令我措手不及。
喔,妳是说那个叫做Manson的男人?我试着想套沈聿几句话,真是愚蠢,竟然忍不住让自己演起电影里的卧底情报员角色。
嗯,我跟他的感情很特殊,没负担,也没什么压力,他是我在伦敦游学的时候认识的。沈聿毫无防备地认真回答着我的问题。
你们是情人,还是…?Sorry,我不是故意要探妳隐私,妳愿意的话我很乐意倾听,但如果妳介意的话,也可以不答没关系。一来我的确不否认我想试探一些事情,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很希望能够和沈聿成为真正的朋友。
情人吧!那个人他大概一年左右回来一次,我们不会去干扰彼此的生活,他在当地有女人或我在当地有情人,对我们的关系并不会有任何影响。我们一年会见一回,呵,可真像牛郎织女…不过现实可没神话那么美丽。我认真的用眼神注视着沈聿听她说话,接着她把啤酒杯举起,对我敬酒。
小甬,来,我敬妳。沈聿往我的酒杯一碰,就喝下一大口的啤酒。
我也将啤酒往肚子里灌,感觉很过瘾,其实我对沈聿和那男人的行为,并没有啥批评,虽然现在男女感情价值观与以往的保守观念有很大的出入,不过他们对自己负的了责任就行了。但如果成为他们俩的男女朋友我想是件蛮糟糕的事,毕竟地下情人这种该死的身份我可没法接受。
我们尽情享受美食,喝着一杯接一杯的酒,抽着一根接一根的香烟,但却没有聊得太多。沈聿写了张点歌单,点的是枪与玫瑰的Don’tCry,我则点一首Blur很爽的狂乱摇滚代表曲Song2。
DJ好像是瞎子似的没见到我们写的歌单,我们已经在餐厅坐上快三个小时,都还没有听我们想要的歌,不仅如此,他竟然还放一些中文芭乐歌,让我与沈聿都觉得无趣至极。
喂!小甬,我们走吧,要不要换到另一间Bar喝酒?沈聿开口对我问道。
谢谢妳的邀约,不过明天我还得上班,我看下一回我们再找个时间去喝酒听Band如何!
也好。沈聿打开皮包,并将右手举起上服务生示意要买单。
啊,沈聿,不用了,我请妳,今天是我约妳的。我准备将信用卡从包里掏出。
不用了,改天请我喝一杯吧!
我与沈聿在餐厅门口分手,剩我一个人在街上颠颠倒倒的走路,我看着狂野时尚的人群来往着,越夜越美丽。特别是有一对男人亲密的拥抱着从我身旁缓缓擦去,其中一个扮零号的男人身上散出一股浓烈的妖气,呛鼻的ARMANI中性香水,让我想打喷嚏。看他那张秀气的脸蛋,抹上一层厚厚的妆,勾勒出细细的咖啡色眉毛,还有那性感的双唇,闪烁着光亮的唇蜜,我敢说他的化妆技术远胜过许多女人。
因为酒精持续在我的身体里翻腾,我很自然的朝那对同志善意一笑,他们也很开心的跟我挥手打招呼。
才走了一段路,突然间我的肚子一阵猛烈剧痛,我强忍着痛楚找了面墙倚靠着,我整个人蜷曲在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我浑身无力地掏出皮包里的手机,我在无法思考的状况之下,拨了通电话给Lance。
你在接通我电话的时候,声音听来似乎有很强烈的倦意,我想或许是时差之类的问题吧,但我已没有任何力气去问些什么,我只能在电话里发出呻吟。
Lance…救我…我的肚子好痛…我哭着在电话里无力的向你求助。
妳怎么了?小甬!我去找妳!妳在哪里,回答我!!你顿时变得好激动,跟刚刚那充满倦意的瞌睡虫有天壤之别。
我…我在复兴北路上…现代启示录餐厅附近…你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