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棒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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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一年却倒霉死掉了。他在死之前的一天,就因为在背街的餐馆吃饭的时候,醉酒调戏服务员,然后被店老板赶了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外国人,而外国人向来在我们国家都有优越感,于是才这么肆无忌惮。后来第二天听说又喝醉了,穿穿倒倒的,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堡坎边上去了,失足掉下去摔死了。店老板还说,这种外国人,虽然好色,但好歹也是一条人命,死了人总归不是好事。我问他死了以后呢?他说,后来先是有人报案,接着医院来车拉走了,估计是被同行的人火化后运回韩国的。我说,为什么你们那么确定是个韩国人而不是朝鲜的呢?店老板呼出一口烟,不怀好意的笑着说,你能随随便便就去台湾吗?那台湾人怎么能随便来大陆?朝鲜人你认为他们有那么多钱买机票专程来中国祭祖吗?
我懂了,于是我不再问,道谢以后,我回到了田爷爷身边。看到我走过去,田爷爷笑嘻嘻的对我说,幸好我提醒了他把凳子挪到台阶上去,刚刚路过的好几个女娃儿都被什么东西碰了一下,转头看没人自己也就走了。我对田爷爷说,我已经知道这个事情的经过了,那个鬼生前就好色,否则也不会去调戏服务员,更不会摸别人的屁股。因为死的时候也是迷迷糊糊的,虽然不是直接醉死的,但是跟喝醉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他的死不去评论到底该不该,至少也是带着遗憾的。再加上死的时候是个醉鬼的状态,这也就不难解释它浑浑噩噩不肯自行离开是为什么了。田爷爷说,那你的意思是,鬼并没有缠上我,只是碰巧我和他都在这里罢了。我说是,这个鬼虽然引起了你被扇了那么多的耳光,不过跟你没什么关系。他突然说,那不关我的事你还会不会把它弄走呢?万一继续留下来以后又影响到我怎么办?我说你放心,即便是不关任何人的事,既然我知道了,我也一定是要管到底的。
原本我想的是,等到晚上路上没人了,我就画敷引鬼,接着管它三七二十一,直接带他上路,此鬼生前人品定然不好,所以对它的故事自然也没什么兴趣,除了摸屁股那段可以稍微仔细地描述一下。不过在那之前,我突然有了种想要恶作剧的想法,与其说是在恶作剧,不如说是给他的行为一个惩罚,让他在路上明白惹中国人是不对的,惹中国女服务员更是不对,自己闯祸却让别人替他挨耳光,那是天大的不对。
想到这里,我露出了邪恶的微笑,突然觉得自己心里住了个红色的恶魔,头上长了两个小角,屁股上还长了个尖尖小尾巴。于是我掏出电话,打给了我一个慈云寺的居士朋友。她是个40来岁的阿姨,我称呼她为梅先生,地道佛家人,虽然没有剃度,但是是个深得佛法的俗家弟子。不过她并不是慈云寺的弟子,师出何处我也不便说明,她至今活跃在我们这一行,不过她并不抓鬼,而是懂得超度。虽然超度和我们的看法有角度上的不同,所以我希望这次能够请她帮我一个小忙,算作是给那个棒子一个惩罚。
慈云寺位于重庆南滨路上,是全国少有的几处僧尼同修的庙子,毗邻已经不复存在的大佛寺,值得一提的是,大佛寺的那座巨大佛像,是重庆主城区最大的一座石刻佛像,至今仍在,但岌岌可危,因为过度的开发某景区,它也面临着从此灰飞烟灭的厄运。巧的是,它正是修建于大夏天统年间。若是有一天你路过它,请果断合影吧!不要再忌讳什么不能给佛像拍照的鬼道理,再不拍指不定哪一天就看不到了。
当晚我送了田爷爷回去后,就去了慈云寺接梅先生。在路上我除了为我默默付出的油钱心疼以外,也暗暗为我即将展开的恶作剧兴奋。夜晚的明玉珍墓连个路灯都没有,周围的狗叫声也许是在向我控诉着另一场鬼事的开始,地上画敷点香以后,我困住了这个长期伸出色魔之手的棒子鬼,在按程序送他离开以前,我请梅先生帮我念了一段超度文。其内容是希望他的“来世”,一定要成为一个女人。其他的我是改变不了,这点还是不难办到的,至于它是不是要去整容变得跟身边的其他女人一个模样,也许她也能够体会到女性被性骚扰时候的屈辱和无奈。这也算是我对这种行为的不齿和惩罚。
最后我请田同学转告她爷爷,事情已经办妥了,准确的说,虽然没能替他在世人面前洗清冤屈,至少今后这类情况也再也不会发生了。田同学非常真诚地在电话里对我说了谢谢,但是丝毫没有提到钱的事。我想也就算了,得罪彩姐的好友跟得罪彩姐本质上是一样的,如果得罪了彩姐,第二年的七夕浪漫节我就只能去给明玉珍上坟了。
2008年,江北城开始建设,科技馆和大剧院不负众望的耸立了起来,还有哪个占地很广,用途却非常有限的中央公园。必须庆幸的是,明玉珍墓和德勒萨教堂得以留存,一座元朝末年的孤坟和咸丰年间的教堂,矗立在现代感十足的中央公园里,相随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