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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麦克和布鲁斯是在斯坦福的时候认识的,虽说两人不是同系,但这都不是问题,麦克和布鲁斯交流的时间也不多,但,两人的关系也算的上是好朋友的关系了。
比如斯坦福的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布鲁斯·班纳在获得了物理学博士之后还要进行对生物学博士的深造。
麦克知道。
事实上。
布鲁斯·班纳一直喜欢的都是生物学,但,他的父亲是一名物理学的博士,所以,布鲁斯·班纳为了能够获得父亲大学资金的支持,用了两年时间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之后,用剩下来的钱加上所贷款的钱深造自己所喜欢的生物学。
也就是说。
这一次布鲁斯·班纳并不是因为其在生物学上的造诣被邀请上来的,而是因为其在物理学上的成就才被邀请过来的。
莫非还有其他人?
就在这时。
会议室的大门再一次被推开。
麦克看去微微一愣:“宠狗狂魔?”
耶鲁大学生物、神经双料博士的威尔·里维斯(出自:克隆人)听到这一声,然后看到了坐在布鲁斯·班纳旁边的麦克顿时那张类似于马脸的大长脸顿时一拉:“恶劣绅士。”
麦克哈哈大笑。
威尔跟后面的一位特工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和起身走过来的麦克拥抱了一下。
威尔·里维斯是麦克去年跟着导师前去耶鲁大学进行交流的时候认识的。
不对。
应该是在耶鲁大学的自助食堂的时候认识的,麦克当时正点着牛肉汉堡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有磁性的声音,然后扭头便看到了排在他身后的威尔。
于是。
麦克直接脱口而出宠狗狂魔,毕竟这面孔最让人能记住的就是,为了一只狗而灭了别人全家的事迹。
在之后?
麦克松开拥抱之后,互相介绍了一下布鲁斯还有威尔,之后,麦克一脸微笑的说道:“我给你取的别名宠狗狂魔这个外号好像已经比你在神经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多高了。”
威尔脸色老长:“我根本就没有养狗。”
上帝。
威尔到现在都没有搞懂,为什么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在见到自己第一面的时候会脱口而出这个外号。
最关键的是,起这个外号的还是在自助餐厅,几乎没过一个小时,天才威尔被人叫做宠狗狂魔的这件事情彻底的传遍整个耶鲁了。
而威尔给麦克取得恶劣绅士呢?
很遗憾。
麦克的主场是斯坦福,不是耶鲁,所以,威尔为了反击而取的外号压根就没有起什么作用。
莫非这也是心理学上的一个应用,麦克其实是想吸引他的注意力的?
威尔曾经真的这么想过。
不一会儿。
三人团团坐。
布鲁斯·班纳开口道:“所以,一个物理学家,一个生物神经学家,一个心理学家,这个把我们邀请过来的组织总不会是发现了什么超古代的遗迹吧?”
麦克笑了笑道:“也许人还没到齐呢。”
威尔看向麦克:“你知道?”
麦克笑道:“如果只有我们三个的话,此刻,已经有人会过来跟我们解释了,但很明显,人还没有到齐。”
威尔、布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