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三章 重典治乱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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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佐料。
"小鲜”像是小鱼,或一块小肉之类的。意为治理大国要像煮小鱼一样。煮小鱼,不能多加搅动,多搅则易烂,比喻治大国应当无为。后常用来比喻轻而易举。
从古至今,不少政治家喜欢引用这句话来提醒执政者。对于这句话的意思,古今流行的理解是:治理大国就好像烹煎小鱼儿,油、盐、酱、醋等调料放得要恰到好处,不能多不能少。
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第一要义是以正治国。
老子在《道德经》中有言:“以正治国,以奇治兵,以无事取天下。”治国以“正”,就是要光明正大,不能搞歪门邪道。
这些,朱慈烺不止一次跟崇祯皇帝谈起过。而每每及此,崇祯皇帝总是听不进耳朵里,他甚至与训斥儿子这是在妖言惑众。
现状崇祯皇帝明白了,想要治理好一个国家,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一下子使得大明富强起来,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事。
即便是朱慈烺普及了农作物,即便是改进了火器,然而大明王朝想要一下子强盛起来,也绝无可能。
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过程,才是一个治理国家的正常思路。不得不说,崇祯皇帝成长了起来。
虽然这很枯燥,实际上是极其的枯燥。可既然自己当了这个皇帝,肩负起了振兴大明的重任,那这一切就都是崇祯皇帝的责任。
朱慈烺也来了,并且带来了军医。崇祯皇帝的病情,也逐渐好转了起来。
而定兴县的案子,则才刚刚开始。就因为这个私自开采银矿案,使得锦衣卫们空前的忙碌。
这个案子牵连之广,比之太祖皇帝朱元璋时期的蓝玉案不遑多让。崇祯皇帝回京之后,便开始大力的整顿吏治。
第一件事就是,让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停摆,由锦衣卫接管此案。
明代审判机关合称“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明代刑部替代大理寺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大理寺成为慎刑机关,主要管理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三法司”之间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职权分离、相互牵制的特点。
为什么崇祯皇帝直接废掉了三法司,就是因为牵连这黑银矿案中,有大量的三法司官员牵涉其中。
所以说,定兴县的银矿案,只有锦衣卫有独家审讯调查权。最终调查结果上报崇祯,最后由崇祯皇帝亲自决断。
崇祯皇帝要在朝中重新大洗牌,虽然这很有可能动摇国本。可当此时刻,唯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方可彻底根除顽疾。
而锦衣卫,也得到了开国以来最大的职权。一时间,京城人心惶惶。街道上,白天黑夜到处都是锦衣卫抓人的影子。
官员们胆战心惊,生怕自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明明今日还在朝堂安心的上朝,搞不好明日就被锦衣卫下了诏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