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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醒真没把它放眼里。
当然。
为了维持生计,营养,你小尸妖选择性的吃几个坏种是没问题的。
但倘若你小尸妖喜欢上了吃人的感觉,随意的到处吃人,那就对不起了。
刘三醒甚至未必需要出手。
自有高人到时收了它。
这就不关他刘三醒什么事了。
小尸妖吞吞口水,终究是忍住了吃人的想法。
她早已经过了冲动期,就算一直不吃也无所谓。反正都习惯了。尸妖的生命力极其强大,是颠倒法则的产物。
生命力极其充沛。
不吃人。
只是饿点罢了。
又不会死。
一夜无话。
到了天将放明之时。
好吧,已经不用说废话了。
麻三这个机灵的人已经发现,整个军营都是呼声一片。这个时间段儿,所有的人都在睡,得亏这里是绝虫药道,不然,野外的这个环境,光蚊虫鼠蚁就让人吃上一壶了。
麻三的人,大约二三十个,原本以为有一场血战呢,没想到是如入无人之境。就轻轻松松来到了军营之中,见到了张爷。
小张爷早睡过去了。
旁边是阴二娘。
这女人最不堪。
她是表面光鲜,其实身体抵抗力直线在下降,所以早早就睡过去了。
现在仍沉迷着呢。
一双脚约摸是怕冷,缩着,却让张爷一把抱着当枕头。
这两人,奇妙的睡姿,直是让人忍不住想要笑。
麻三用上了凉水。
这玩意真是万灵药。
一泼也就让张爷醒了。
张爷是什么人呀,大风大浪都见过,看到麻三与一众兄弟们的笑脸也不激动,平静自若道:“干嘛,聚这一堆的,别光顾我一个人,把其余兄弟也给救下,好家伙,干的不错,我还以为要很久呢!我再眯一会。”
众兄弟没动。
倒是麻三上前,小声道:“张爷,二娘的脚香不香啊?”
张爷先是一愣。
反了天了,什么时候,麻三这人这么胆大,敢和我开这种能害死人的玩笑!
咦?
玩笑?
张爷低眼一扫。
好家伙。
阴二娘的双足正被他抱着垫在头下享受着呢。虽然说二娘的脚底板有很多尘灰,但不考虑这点,二娘快鞋上还是挺漂亮的。未缠的天足,那曲型迷人,真不是说笑的。
麻三,张爷,都是正常人,审美也是正常的。
对于旧时代的白幼瘦真是一点也欣赏不来,不是说不好看,但别扭,憋屈。
而阴二娘就不一样了。
她跟随蜂娘子学艺出来的。
一身武功就注定她不可能是个白幼瘦。
事实上阴二娘皮肤有点发黑,身高也近比男子,和一群男人站一起绝不突兀。
特别是她腿长脚大。
对,她一般都穿男人鞋的。
女人鞋码少有适合她脚型的。
即便是有,往往也比较紧小,夹脚。
所以还是穿男人的鞋子。
最多改一改,给鞋面上绣点子什么。
穿这样宽敞适脚的鞋子。
所以她轻功才好啊。
一双三寸足,能跳得高,蹦得远,跑得起来嘛。
故此在很多常盘山人眼中,阴二娘绝对的是大美女。
所以他们都在羡慕嫉妒的看张爷。
张爷发现此点也是吓了一跳。
看到阴二娘仍然在睡,没醒。
张爷这才拍拍胸口松了口气。
他立刻凶巴巴的对众人道:“你们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发生!”
众人连连点头。
喜欢阴二娘是一回事。
但阴二娘的脾气是真不敢恭维。
那就是一母老虎。
而且是母老虎中的母老虎。
坦白说整个常盘山不知有多少人都在喜欢阴二娘,想把她给娶了,以后天天给她端脚盆子都认了。但终究只是想法,没一个敢的。
甚至,张爷也不敢。
其实张爷对阴二娘没想法吗?
当然不可能。
只是一来张爷家里规矩森严,老爷子早早给张爷娶了老婆。这是张爷唯一不爽的地方,但人都已经娶了,他可以对那女子不理不睬,但不能休妻别娶。
老爷子在世,他不能休妻。
因为老爷子不允许。
老爷子将来不在了,他也不能休妻。
因为孝道。
所以他也就自己主动掐灭了心中对阴二娘的那点心思。
他的这点心思,有的人知道,比如老爷子,又如麻三,也有不知道的,如其余的那些人。
包括了阴二娘。
当然。
阴二娘隐约有点感觉,不确定。
但阴二娘真没往这地方想过。
这时她也醒了。
众人皆醒,也没人提起这一段,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只有张爷低头想了些什么,然后又抬起头来。
“前辈。”
他很恭敬。
他知道。
做到这一切,绝不可能是麻三,他没那本事。
所以,是刘三醒出手了。
刘三醒也不废话。
“你看到了,醒起来很快的,你们自己动手,动作快点。”
张爷笑了起来。
他回身对麻三,阴二娘,老四几个头领说道:“没听前辈说了吗?动作快一点,把人全给绑了,再把铳子炮都收缴起来。”
不得不说。
张爷手下人还是比较多的,又比较能够遵守纪律,所以行动力强,很快就把武器都一一收缴了,又把人一个个的用牛筋和水麻绳都系起来了。由于要绑的人太多,导致了绳子不够用,只好拆了几张网子。这网子是之前和蝎妖战斗时破损了的。
终于把人绑好了。
刘三醒却是在摇头。
张爷道:“前辈,我哪里不对了?”
刘三醒道:“你之前说的,你想成就一番事业,但你连一点小事都办不好。你这绳子不够用,到处搜罗绳子,为什么不考虑把俘虏的人杀一批呢,人少了你绳子不就够用了么?”
张爷听的是目瞪口呆:“……”
刘三醒一笑:“怎么,觉得这样不对?你在乱世啊,这时候,你有多少菜才能请多少人,你没那么多菜,就只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做大事,这就是大事,你这都不明白,难怪我看你是成不了大事。”
张爷低下头。
他感觉刘三醒说的是对的。
但有时候,对的不意味着是你喜欢的。
他忽然想到了他老婆。
他的妻子毛氏,是他父亲老张爷千挑万选给他娶的,说是对于他最好。
那女人,姿容秀美,绝对不丑。即便是曾经缠足,但因了自己,仍然放了。为了取悦于自己,她做到了十足。
要知道此女出身旧官宦世家。
缠足是一直都有的。
是当时很多女性身份地位的象征。
可就因为自己的不喜欢,她就放脚了。
但那又如何?
不喜欢。
终究还是不喜欢。
他不喜欢的,是这一整个人,不是一双脚能改变的。
新婚第一夜他就离开洞房到书房睡的。
此后他更是拒绝和妻子见哪怕一面。
所以他知道刘三醒可能是对的。
但他仍然想走自己的路。
刘三醒忍不住又说了一句。
“不过吧,你的选择也未必是错。按理说你这样的人想做大事,应该短命才对。但命中注定你是长寿之相,不到一百岁你是死不掉的,或许正是你这个仁心给你自己添的福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