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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燕然摇摇头,“吴秀英的丈夫在赶回来的路上,不过电话里他回忆说吴秀英的包里日常就是装着钥匙手机还有一包餐巾纸,他并不记得吴秀英会有把什么重要的东西装在包里的习惯”。
“钱包呢?”庄彻提出自己的疑问,“会不会是凶手想劫财呢?所以拿走了吴秀英的包。”
“吴秀英只是一个医生,身上不可能带很多现金”。燕然曾经伤过的手张张合合,他看着自己的手说,“凶手在原地等了很久,如果只是劫财的话他们应该早就对别人动手了”。
也是啊,庄彻把视频在脑海里再回放一遍。两名凶手一前一后的靠在不起眼的地方,双手抱臂就像公园外面随处可见的等候约会对象的男青年一样,有好几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甚至都没有表示出惊讶或者转头多看一眼。
“吴秀英经过前有好几名单身路人从那条人行道经过,如果只是劫财的话,任何一个都比吴秀英看上去多金,而且吴秀英骑着电瓶车,抢劫难度要大于其他人”。燕然握紧手,露出肯定的神色说,“他们在等吴秀英,而且必须要置她于死地。”
庄彻抿着嘴唇点头,很同意燕然的分析。
在吴秀英经过之前就有一个上身穿着皮草,露着大腿穿着过膝长靴的女人经过,庄彻假设自己是劫匪,那么他作案的第一选择应该是这个穿皮草的女人,因为脚穿高跟长靴的女人被抢后就算跑也跑不快,这样劫匪更容易得手。而且大冬天敢露着大腿,夜里还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一定不是出来锻炼身体的而是要去某个地方,从其穿着来看,女郎不是去夜店就是去会情郎,这种女人的包里一定装着现金,就算没有现金,她们也会舍财保命的。
反观吴秀英,骑着电瓶车,穿着普通还戴着围巾,怎么看都是一个身上不会带多少钱的中年女人,劫这样的人多半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就算是为了抢包,可是上来直接把人杀了的操作也太过残忍了些。庄彻记得凶手上前只是把吴秀英的围巾在死者脖子上那么一缠一拉,吴秀英的颈椎就断了了,这等手段可不是一般劫匪能干得出来的。
“凶手的力量和手法都很精准,一定是受过训的”。庄彻继续点头分析,他觉得自己这等受过训练的一般刑警都没有这番本事,“看来凶手的来头不小啊。”
……
即便被案子弄得焦头烂额,可是燕然还是如约去和林夕一起吃晚饭。
林夕伸手,隔着桌子摸了摸燕然有些憔悴的脸说,“是什么案子让我的燕大队长这么烦心呢?”
燕然把手盖在林夕的手背上,缓缓的拿下林夕的手握在手里,他一边揉捏这林夕的手腕一边说,“市立第一医院的两名医护人员遇害,凶手的反侦察意识很强,遮盖严实还带着手套鞋套,一时找不到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