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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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洄以前觉得能一见钟情的都是见色起意,他自诩自己没那么肤浅,至少以后自己要娶的老婆,一定是和他心意相通的,至于外貌和身材,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但是,这些想法止步于他见到沈尽欢之前。
原来真的有人可以一颦一笑都甜到他心里去,原来真的有人可以让他见第一眼就想娶回家藏起来......
但是此刻的尽欢却在翻阅课本时发愣。
漂亮的指尖轻轻点在墨印的课本上。
这一篇说的是历史上有名的金屋藏娇。
公元119年,奉武帝命,霍景恒与其舅率军深入漠北......
入了夜,这一带夜凉如水。
他命下属们就地扎营,稍作休息。
年少轻狂,战功赫赫,那匈奴人对他是闻风丧胆。
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走到哪都是三军将士们发自内心的敬畏。
卫仲卿出来时,他正在指点一个属下剑招。
霍景恒最常用的武器虽然不是剑,但是他的剑法也实在不差,比起大多数人来说,可以算得上是一骑绝尘了。
霍景恒听到动静转过头来,见来人,冷峻的脸上浮出一点笑意:“舅舅。”
卫仲卿点了点头:“长安的书简到了,你姑姑让我嘱托你切莫大意,望顺遂。”
“放心,我心中有数。”
男人之间,许多话,本就不必多言,卫仲卿回营帐,霍景恒无心睡眠,便起身往外走了些。
这儿尽是荒漠,实在无趣,倒是那明月高照,唯这夜景极佳,添了三两分雅致。
靠着一处胡杨,他没有焦距地眺望远方,日后,他要剑锋所指,皆是汉土!
突然空气中飘来一丝丝的甜味,他警惕性极强,即便如此,腰间的酒壶还是被人给顺了去。
但是,连他也没想到剑锋出鞘后,却指向了一个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的女子。
她穿着大胆,且着一身红色,比这漠北初晨高升的骄阳还艳,饶是自己从未想过男女之事,这一刻也是心神摇曳,却难回神。
她似乎半点不怕他的长剑,自顾自地喝起了他的酒,被胭脂染过的红唇挨着的壶口,他喝过。
“你的酒真好喝。”尽欢一口气就给他喝完了,将空壶塞给他,摇摇晃晃地就要走,明明酒量不好,却总贪杯。
一个踉跄,霍景恒以为她要摔倒,下意识扶了她一下,却不想肌肤相触的那一刻,她竟嘤咛一声,软倒在自己怀里,面对敌人一向所向披靡的他,这一刻竟手忙脚乱不知所措起来。
“蓝,蓝色。”她有些醉了,但还是努力睁开眼睛来看他。
这才发现这人长得挺好看,就是风餐露宿的,糙了点。
若是清醒的尽欢定是会嫌弃他,但是醉酒的尽欢却二话不说,将他推到树上,踮起脚尖吻他。
霍景恒怎么可能没有推开她的能力,但是,他全身酥软,真是半点也舍不得反抗。
只任由她对自己做这些出格至极的事情。
塞北的风沙很大,猎猎作响,吹动了她身上的红色纱裙,披帛悠扬,袅娜着撩起红色的迷乱感。
慢慢的,骨子里的霸道展露出来,他双臂回应般搂住她,一把将人反压在树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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