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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田婧上台唱了一首《匆匆那年》,这首歌很久以前都决定送给田婧的,没有想到今天才有机会。
田婧之前已经熟悉过这首歌了,只是大家没有想到这首歌竟然可以写得这么好,而且田婧唱得也足够好。
太美了!
太好听了!
婉秋也特别喜欢这首歌,特别是那两句歌词。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
如何理解这句话?
理解的关键在于这三句:
“谁甘心就这样”
“彼此无挂也无牵”
“我们要互相亏欠。”
女主不希望两人从此形同陌路,心中情意荡然无存。
“红着眼”,代表彼此依然互相依恋,对方希望见到自己。
“红着脸”,表示对方依然还是欢迎见到自己,而不是冷脸相对。
整句表示,如果下次相见,你并不期盼遇见我,能否至少不要排斥与我相见?
就是“我不要求你一定还是像我爱你一样爱我,你愿意见我就好了。”
“连空想都能红了眼 是有多遗憾。”
田婧还在深情的唱着,我拿出毛笔,用行书写了几个大字。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网友们感慨,好漂亮的字,好有意境。
怪不得叫匆匆那年,我有些后悔我的大学生活过得太平凡了。
“我们要互相亏欠,我们要藕断丝连”彭一高太狠了,写出这样的句子。
初三那年,她落在我衣服上的一根头发,我夹在语文课本里收藏到毕业。
“你觉得世界上什么糖最甜?”
“喜糖!”
“那最苦的呢?”
“她给的喜糖。”
雨水冲洗掉了我的鞋子上面的污渍,时间让我把你从我的记忆里忘去。
某江某湖: 年轻时,我们总在开始时毫无所谓,在结束时痛彻心扉。可后来长大成熟的我们可以避免幼稚时的伤害却也失去了最初的勇气。—匆匆那年
这首歌代入感太强了,彭一高真的太优秀了。
一曲唱毕,田婧自己都忍不住抹了抹眼泪,自己这个男人怎么可以这么优秀,居然还有人怀疑他。
我及时的递上了纸巾:“怎么?婧婧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田婧点点头,擦了擦眼泪,然后对着台下的观众吐槽道:“我在大学期间好歹也是班花。”
台下摇摇头,你哪里才只是班花,你是校花好吗?
田婧继续说道:“我后悔整个大学期间居然没谈过恋爱,我是不是亏大发了,如果谈几次恋爱,是不是会唱得更好?”
“你已经唱得很好了,你不信问问大家试一试。”
“现场的朋友们,你们说田婧唱得好不好?”
“好!”现场的朋友们还是非常的给面子,当然田婧确实唱得很好,亚洲小天后的名号实至名归。
接下来主持人董倾问了问前排作家协会的一些专家和大神作者,需要商量一下问我什么问题。
其实那群作者早就商量好了,一名玄幻大神拿着话筒说道:“其实我们挺佩服彭一高你的,你把武侠一个冷门的小说,带到了全民武侠热的境界,我想在很多年里,都没有人能超过你的成就。”
我心里想,后面应该有个转折吧。
果不其然,那大神说:“但是我们想看看你写其他类型的小说,甚至像你说的那样,成为某个领域的开山鼻祖。”
我点了点头:“所以你们想我写什么?”
“随便吧,我们只是想证实一些事情,你又要写小说,又要写剧本,还写了那么多歌,我想你写小说的手速一定很快吧?”
呵呵还是在质疑我,而且这里本来就是一个坑,我要是随便写,要是写得不好,那名誉扫地了,我要是写得好,又说我是背的。
我呵呵一笑:“我单身20年的手速绝对超出你们的想象,你们还是定一个比较小众的领域吧,说不定我能带火它。”
嚣张!
太嚣张了!
一群大神作家商量了一下。
“盗墓类、鉴宝类、医生文、出轨文你选一个?”
我嘴角微微一笑,本来想写出轨文的《男人三十:妻子的苦恼》,不过这本书跟它比起来,提鞋都不配!
我来到电脑面前坐了下来。
敲下了三个字《鬼吹灯》。
我几乎不假思索的敲打出了简介,不到一分钟!
这码字速度,震惊了现场的所有人!
镜头给到了我敲键盘的手,另一个镜头则对准了电脑屏幕。
“看简介彭一高最终还是选择了盗墓类。”
“这个类型的小说太小众了,而且写书的都是些垃圾,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这类小说一点意思都没有,彭一高怎么想的。”
“就是,这个类型的小说,真心没人看,刨人家祖坟获得这样那样的宝物,太俗套了。”
“彭一高还是该写武侠的,保不齐玄幻也行呀。”
“别吵了,你们没有发现彭一高码字速度贼快吗?”
“肯定是提前背诵的,他压根儿就没思考。”
大家屏住呼吸,看着我的手在键盘上飞快的拨动着,就犹如在跳舞一般,速度太快了。
引子
……
彭一高这是在介绍小说的背景,虽然仅仅是引子,但是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大家的眼球。
第一章白纸人。
第二章鼠友。
……
第九章九层妖楼。
……
第二十二章西夜古城遗迹。
……
第四十章古老的预言。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指,活动了一下颈椎。
现场竟然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整个故事非常的吸引人,而且专业能力超强!
故事讲的是,民国时期,胡八一祖父胡国华因为家道中落和自己吃喝嫖赌抽样样俱全而被迫去盗墓,却被一看风水老先生制止并于百年后传授一本秘书残卷《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懂此书可知风水,可观天文,并以此可知隐藏在奇川大山中的琼楼古墓,此书历经磨难最终传到胡八一手上。
特殊时期上山下乡的热潮使得胡八一和胖子(胡八一的哥们)开始探秘之行,期间又由人介绍认识考古队的Shirley杨和陈教授,以四人为主开始梦幻奇绝的探秘之旅。
其中以四个大的墓葬为全文脉络,地点分别是沙漠中的精绝古城、陕西的龙岭迷窟、云南虫谷以及西藏昆仑山。
故事中用两个小片段交代人物出场、故事背景以及关于盗墓的一些基本常识,高潮则开始于胡八一和胖子跟随考古队,利用秘书残卷中风水秘术来解读天下大川脉搏,寻找一处失落在地下的琼楼宝殿——精绝古城,从而揭开千年部族消失之谜,却在精绝古城中遭遇种种离奇,无论是尸香魔芋的怪异魔力还是关于先知的预言,最终考古队中只有四人从鬼洞中死里逃生。
而在龙岭迷窟倒斗的时候,除了遭遇各种匪夷所思的诡异外,还意外地发现从精绝古城的鬼洞死里逃生出来的四个人(另外两个是Shirley杨和陈教授)都染上怪病,需要传说中埋藏在云南古滇国献王墓中的雮尘珠才能救各人性命,但雮尘珠所在地献王墓却隐藏在蛇河虫谷之中,胡八一等为解性命之忧不得已开始云南虫谷之旅。
但是如何揭开雮尘珠的秘密,所有线索又指向雪域藏地,此时香港古董商为寻找魔国冰川水晶尸也意欲前往藏地古格王国遗址,从而又开始了一段昆仑神宫的探秘之行,而在异常离奇诡秘的地下世界中,历史的神秘面纱也正一层层地被揭开……
当然我的速度并没有写到这里来,但是整个小说已经吸引住了太多人了。
“这彭一高大字的速度,比劳资眼睛看的速度还快!是我看字的速度太慢了吗?”
“不,我们需要消化,需要理解,我的阅读也赶不上彭一高的打字速度了!”
“这个彭一高绝对的键盘侠呀,他要是在网络上骂人,绝对可以以一敌十,不对以一敌百都可能。”
“这个触手怪,打字的速度太快了,还好准备的键盘质量足够好,要不然早被这家伙给敲坏了。”
“之前你们说彭一高有一个团队我还不信,现在我信了,就他这打字速度,绝对能抵得过一个团队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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