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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权利?政治?那些乱七八糟,争争抢抢,你来我往,交际,说话,这些不能让他快乐,只会让他觉得不舒服。他好像暂停了,就停在世界的矛盾里,感觉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是人生的泡影。人和人总是因为一些没必要的事情把彼此弄得复杂,这也太无聊了。”
“他小时候,爸爸去世,他没有哭。他妈妈打了他,又抱了他,说我爱你,他还是没有哭。当时他觉得自己真的特别奇怪,他哭不出来,但是他后来生病了,发烧,病得很重。他妈妈说,生病的那几天,他睡觉的时候都一直在哭。那是他吗?他不知道,他好像自己都不了解他自己。”
盛夏的眉微微皱着。时烨看着他,看得越来越深,越来越沉,越来越近。
“很多人都不了解自己。”时烨语气像在叹气,“可能一辈子也不了解。”
巷口街角处突然闹了起来,推着车卖石屏豆腐的商贩和客人吵了起来,有城管开着车靠近了。
他们看了一会这场闹剧,杯子又都空了一大半。
盛夏继续说:“他很羡慕风,风可以穿过四季,去到任何地方,和万物接吻,满世界都是,好像一直在流浪,还不会死。它没有目的吧?它存在不是为了什么,就只是存在,让人感受而已。它有情绪吧?但它不会老,它活得好自由。”
盛夏开始捏自己的手指,摸上面的茧。
“他目前为止的这一生过得很无聊。他从小就是个很散漫,很笨拙的人,活得中规中矩。小时候睡觉的时候喜欢摸爸妈的耳朵,喜欢画画,但画得不好看。喜欢钢琴,喜欢悦耳的声音。他近视,看不清眼前。他叫盛夏,但更喜欢家乡的冬天。”
时烨笑了:“我也觉得你长得很冬天。”
“是吗。”盛夏也笑,“嗯……我继续了。如果要总结的话,说得好听,他的性格就是与众不同,说得不好听,就是和正常背道而驰。其实他对自己也很沮丧,人活得那么无聊,明明没有多大,就好像明天死了都没有关系,是不是好无聊?他以为他会一直这样下去,平凡,得过且过,没什么精神世界,学习也不好。很平凡,和大多数人一样平凡。”
时烨眉头挑了下:“我猜下面会有一个但是。”
“故事都是这样嘛!老师上课也会说:但是后面就是重点,要考的。”盛夏眼睛像是亮了下,他有点不好意思,“然后……他人生里的但是来了。他突然开始有了热爱的东西,他开始喜欢一个乐队,就是突然发生的。”
“这也太突然了。”
“很多东西都是突然的……”盛夏思考着,“也可能是事后觉得突然?当时发生的时候是缓慢的,只是记忆变了,那一刻比较重要,用突然似乎可以强调很重要,因为是改变。”
时烨点头:“你继续。”
“他觉得那是特别纯粹的东西,就是那个乐队的歌。里面有一些东西——很原始的,用语言很难取形容的东西。像是火,是一直烧的东西……但却是暗的,很晦暗,可那种晦暗里面又有求救,很矛盾吧?他觉得歌里传达了一种很蓬勃的东西,很阴暗的蓬勃。”
盛夏皱着眉措辞,说得很慢,时烨听得发愣。
“他觉得写那些歌的人像是在用那些歌,发出求助讯息,但不是在说:你来救我。而是说,你快来听懂我,来做我的同类,同谋。”盛夏似乎觉得自己的比喻好笑,就笑了下,随即又严肃下来,“他觉得自己听懂了那个乐队,但当时只是一种感觉,他没办法描述。”
时烨说:“你尽量描述,我尽量理解。”
“嗯。”盛夏点头,“他现在其实很少听那首歌了,那首歌叫《宇宙》。因为每一次听,他都会觉得唱这首歌的那个人很孤单。每次听,他都会觉得难过。怎么会那么空洞,太空了。摇滚乍一听明明该是会让人血热起来的,但那个人的歌不是纯粹的热,而是中间有冰渣,有大雪的那种热,又冷又热,又冷又明亮……唉,我在说什么啊,你能听懂吗?”
突然,真的是突然。表示强调嘛。
时烨觉得自己突然被撕开了。撕开了,又被什么网住,紧紧地缠着。
“你……”时烨嗓子有点苦,之前喝的酒在喉咙里变苦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你继续。”
“嗯。”盛夏语气开始变得轻,“他觉得那种孤单和自己很像……不能说像,就是刚刚说的,同谋的感觉,像是找到了一个同谋,听那个人唱歌,他会觉得世界只剩下了他,和那个唱歌的人,而世界上也只有他们,那个世界的秩序也是他们的,就算他见不到那个人,不认识,没说过话,他也觉得很快乐。”
“他的自传里的转折点就是那个乐队,和那个唱歌的人,因为那个人改变了他的人生。怎么这么看我?那是真的,像是信念一样的东西。人都很怕孤单,如果有一个朋友,有一个同谋,有一颗星星在天上,你看着星星……”
时烨没忍住打断了他:“是不是太夸张了。”
盛夏摇头,语气很笃定:“不夸张。他的人生只有十七年,有记忆的那些年,他被那颗星星陪伴着。他一直一直需要那颗星星,那个同谋。他太平凡了,他需要一个信念,一个远方,去拯救他平凡的生命。”
酒快喝完了。时烨没有醉,这点酒怎么会醉。但眼前像是出现了幻象……他知道自己被什么吞噬了,死死缠着,他还眼睁睁地看着那东西扭曲着尖叫,说时烨时烨,你完蛋了,你感动了,你心动了,你心跳变快变重变满变得不是你的了,你虚荣了自满了不好意思了被看穿了你快溺死了,你马上就要任人摆布了。
时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故事和盛夏的故事汇集在了一起,老天。我来救你?那谁来救我?不如一起死掉算了,就死在这个夜晚。
时烨捏了一把自己掌心的汗,最后才说:“这不是你的自传,你的自传里有太多那个人了。”
盛夏满不在意。他笑得很好看,说:“所以我说了解好像没有意义。我说的明明都是我自己,是那个他,那个人是一部分,组成我,组成那个他而已。那个人很重要,是结构里的一部分……唉,所以我说为什么要互相了解,这很难理解吧。”
他说得乱糟糟。他他他,到底是谁。是你吗?又好像是我。
时烨点头,他突然笑了,说:“是很难,我好像没完全理解。”
“不了解也没关系。”盛夏把酒喝完,“理解很难,人也是。”
时烨附和:“对,没关系。”
确实没理解,但他好像爱上了这个不理解。
时烨知道自己掉入了共鸣里,掉入一个柔软的氛围里。他有错觉,他觉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理所应当,如法则和真理一样无法否认。
怎么否认?
时烨忽而如释重负地吐了口气。
他看了看表,十二点刚过几秒钟,老天也在促成这一刻的恰好?酒吧里流浪歌手的情人早就唱完了,歌手估计下班了,里面在放John Lennon的《Oh My Love》。干,背景音乐都来了,一切都在逼他承认是吧,天意是吧?巧合也不能这么巧,巧合也不能巧到千千万万人,偏偏是你和我,偏偏是现在。
老天。
杯子里还有一点酒。时烨举起自己的杯子,碰了碰盛夏的。清脆的一声响,是梦碎的声音吗?
风是热的,在抱他,吻他的脸。太热了,他一直出汗。也不是汗,是夏天的泪,是夏天的汁水,裹着他,像是在说:
Hello,看到了吗,现在是盛夏,是季节,也是我,欢迎来到我们的世界。
时烨在很热的风里对盛夏说:“时间到了。”
他们的杯子吻在一起。
盛夏没反应过来,“什么时间?”
“夏至。”时烨笑着,但语气郑重得像在宣誓,“生日快乐,我的同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