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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狗收起回忆,放下手中冰冷的尸体。这老头自知不是李金狗的对手,但是为了孙子,还是默默站起来,示意出去解决,嘴里说着:“狗娃,你在屋里头,乖乖地。”
临死前的那一刻,老头惨笑着求李金狗放过狗娃一命。没来由的,他这个形象反而和李金狗的爷爷重合了,老头当年也是求着别人,放过惹祸的李金狗。心里突然痛了一下,他把老头的尸体拖到屋后,用瓦片盖了起来。随后走进屋,从狗娃的怀里掏出烤地瓜,看着睁大眼睛盯着他的狗娃,想了想还是掰了一半的地瓜给了他。这次狗娃没再留,狼吞虎咽地吃到了肚子里。他什么都没问,李金狗也不说话,在屋子里四处搜索一遍,确认没有武器之类的之后,躺在杂草上就准备睡觉,至于这小娃,他愿意跑就跑吧,不愿意跑就留下来,反正自己也不会在这里住太久。等缓过来这口气,自己还要重新打起鬣狗帮的大旗,劫掠八方,大口喝酒吃肉玩女人。
第二天,李金狗出去地里又找了几个地瓜出来,他发现这片地可能是后来新种的地瓜。因为丧尸爆发的时候地里肯定都是空的,只能是后来在这里的人又种了一些。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最终也沦陷了,看建筑也是大火焚烧过,可惜大火也阻拦不住丧尸。他想了想,又刨了几个地瓜。
回去之后果然狗娃就坐在角落里,不哭也不闹,拿个小树枝在地上划拉划拉的,好像在
写字。李金狗也不管他,烤好地瓜之后走过去:“喏,给你的,你在写什么字?”
“我在写‘狗’字,爷爷教过我的,我叫狗娃。”狗娃扬起脸回答道,顺便伸手接过了烤地瓜,肚子也配合地咕噜噜响了一声。
“真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李金狗突然就感受到了爷爷的压力,自己小时候是不是那位老人也是每天这样发愁?他撇撇嘴:“你写的不对,犬毛旁这里只有一撇。”虽然李金狗只有小学水平,但是字还是认得的,尤其是自己也叫狗,狗娃确实多写了一撇。
“那狗不就只有三条腿啦?你看,一、二、三,三条腿。”狗娃放下啃了一半的地瓜,拿起树枝指指点点。
“不对不对!狗就是只有三条腿,第四条腿……在这!”李金狗指着“句”上面那一撇说道:“狗都是三条腿站着,翘起一条腿撒尿,翘到了这里!”
“那好吧!”狗娃接受了这种说法。李金狗也非常有成就,咳嗽了一声仿佛自己成了老师:“狗娃的娃你会写吗?”见狗娃摇头,李金狗表面倨傲内心却是小开心:“先吃地瓜,明天教你写。”心里盘算着这小玩意也吃不了多少东西,不如就带着图个乐。而且自己带个娃,更容易让人迷惑,觉得自己是个好人。这样比较容易偷袭得手,关键时刻还能当个诱饵,比如被丧尸追的时候,把这孩子一扔,又能跑掉。
就这样,李金狗在这村里住了十几天,地瓜基本找不到了,不过在这之前倒是跟狗娃合伙做了不少地瓜干,足够在路上吃了。摩托车的油已经用光,车也开不动,于是他找了个脚蹬三轮车,载着狗娃和地瓜干继续往西。他不知道的是,再往西基本没有成规模的官方势力了,部队也都是被丧尸冲散的零零散散的连排级。大型聚集点也有,不过几乎都是自立状态,不会也没有义务去管难民了。反而是难民落在他们手里估计只能是被迫去干重体力劳动。好处是很多城市里只要你敢冒险,一两年的过期食品以及很多保质期长的还没过期的食品,还有很多。对于李金狗来说,这地方很好,因为他本来就不讲规则,遇到不讲规则的人大不了跑呗。
而王昊则由安康村北上,准备带队进玉宁市,自己的大本营。他心中一直有个担忧,那就是张元得知自己的际遇之后,会不会也去S市抱个大腿什么的?不过他除了一堆夜总会的女儿,还能拿出什么来呢?
二组的王铁柱他们很兴奋,因为处理完安康村的电台,不久就可以见到老排长了。赵美丽也很兴奋,因为能了解昊哥以前的故事了。只有华小苗很沮丧,因为听说王昊在这里有一个外室还有一个儿子,而且临市还有一个等着姐夫的小姨子。她感觉竞争压力好大。王昊的感情则比较复杂,自己的恩怨情仇,全在这两个城市。他转头看了眼华小苗,确信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