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 粉笔!黑板!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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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在应天那个地方,中军指挥就是个渣渣,随便找几个人就能把他爆掉,但是在顺天,只有一个府衙和一个行部,在官职和地位上能压住黄昏的真不多。
地位和官职,就是声望。
黄昏双手虚按,整个会馆里顿时鸦雀无声。
咳嗽一声,对众人以读书人的礼节行礼,然后笑道:“黄某不才,今日来做这开馆宣辞,若是有不妥之处,还请大家海涵。”
众人:“……”
没人说话,别人本来就是自谦呐。
黄昏笑道:“扶摇会馆能够建立,全是当今陛下目光深远,心忧万民,乃建扶摇会馆以开民智,以效人才,以振民生,陛下之举,当是千秋功德!”
说这话的时候,黄昏有意无意的看了一眼朱棣,发现坐在朱棣身后的起居郎确实在记录。
朱棣:“……”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拍马屁。
黄昏继续道:“扶摇会馆之宗旨,旨在汇聚天下人才,共谋行业之兴旺,共筑民生之煌煌,共图时代之进步,诸位之中,有我扶摇会馆五十位教授,也有扶摇会馆的诸多馆事人员,更有诸多的行业佼佼者,愿诸位与黄某一起,尽一生之心血,图谋大明的繁荣昌盛!”
掌声如雷。
好听的话,听众不管接不接受,面子上的掌声还是要有的,这是传统文化,丢不掉的。
黄昏颔首。
待掌声停歇,对众人说道:“开馆之日,我黄某无以赠送扶摇会馆,唯有为众位教授,送来教书育人之物。”
转身,来到红布遮掩的神秘物事之前,从红布下面拿起一只一寸多长的白色管状物事,回头对众人说道:“这是黄某殚精竭力耗费时日在城外的水泥工坊里,亲手制作出来的,也是一种笔,和咱们平日里在厨房里拿出来的木炭可以书写的道理差不多,因为它在使用过程中,会化成粉尘,是以我将之取名为粉笔。”
粉笔?
粉笔!
包括黄观在内,整个会馆内的所有人都懵逼,世上还有这种笔,在使用过程中会变成粉尘,和木炭一样的话,可它又怎么是白色的。
既然和木炭一样,为何不用木炭,偏要用这什么粉笔?
只有朱棣若有所思。
他去过黄昏的书房,留意到黄昏很少用毛笔写字。
都是用一根鹅毛。
朱棣没用过,但见过黄昏用鹅毛写出来的字,纤细工整——至于好不好看,见仁见智,反正朱棣是觉得黄昏的字是狗屎一堆。
也就达到了横平竖直的要求。
偶有笔锋。
距离书法这个词的境界还有一定的距离。
黄昏就知道众人的反应会这样,毕竟粉笔这玩意儿要十九世纪才传入中国,其实黄昏不是没想过用木炭来制作硬笔用以教学,只不过很快抛弃这个念想。
原因很简单,因为粉笔的生产制作真不难。
既然可以稍微花点时间就弄出粉笔,为何要去用木炭这种东西,何况木炭也不可能达到粉笔的效果,更不会被读书人接受。
但是粉笔就不一样,它是新鲜事物,具有新鲜事物高大上的形象,它的出现会让部分读书人趋之若鹜,而自己也需要用粉笔来造势。
转身,将那块红布扯开,露出一块巨大的黑色平板。
深呼吸一口气,“诸位,这是黑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