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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探头出来,“很快就可以吃饭了,再等等。”
兰兰问道,“味道好香,做什么菜呢?”
“红烧牛肉,香辣牛肉还有屠大哥的拿手好菜卤猪头。”小花很开心,有肉吃的人生就是幸福。
一群肉食动物!兰兰无语了,“有什么青菜吗?”
小花愣了愣,这才想起他们是大胃王肉食动物,兰兰可不是。
“屠大哥,家里还有什么青菜吗?”小花赶紧问屠劳。
“我们家没有让客人吃青菜的习惯。”屠劳仰头自豪地说,“不管过得多么辛苦,我们家都会拿肉来招待客人。”
兰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小花恍然大悟,农村人招待人的最高标准:肉越多越好!全肉宴是主人家富有的象征,是对客人的最高礼遇。
“兰兰,你多吃点水果吧。”小花笑眯眯地说,“呆会我煮一锅酸甜的水果茶,很解腻哦。”
“你喜欢吃青菜?”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兰兰,“我去买青菜回来吧。”
“不用了,我也很喜欢水果茶!”兰兰并不是很娇气的女孩,“有饭吃就行了。”
小花愣了愣,不好,好像饭也忘记煮了,小花脸色大变跑回厨房,“屠大哥,我们忘记煮饭了。”
屠劳骄傲地高仰起头,“在我老家,让客人一直吃肉到饱是对客人的最好招待!妹子,你来那么多次了没发现我从来没缺过你的肉吗?”
小花想了想,还真是,她每次来都是吃肉吃到饱,哪有机会知道他有没有煮饭。
“大哥,你对我真好!”小花感动了,同为大胃王,她很能体会虎口夺肉的感觉!
看着屠劳骄傲的模样,兰兰摇头不已,好一群令人全身无力的肉食动物!
“厨房现在有空了吗?你们还要不要用。”兰兰问道。
“不用了。”小花点头,“但牛肉还缺点火候,还要再等一小会才能吃。”
“那再等一会吧。”兰兰挽起袖子,“只吃肉对身体不好,我也下厨房做个拿手的。”
“我去买青菜。”东方马上站起来。
“不用这么麻烦了。”兰兰朝放在角落阴凉处的坛子罐子走过去,“以后你们懒得做饭,就做个泡菜饼来吃吧,油水多,能充饥,总比一点青菜都不吃好。”
兰兰拿了不少泡菜过来,她开的连锁泡菜腌菜铺子名气非常大,在朱雀大街上就有两家专门做泡菜腌菜和酱菜的店,生意极好。来拜访之前,兰兰问过东方和屠劳是什么样的人后,索性拿泡菜当礼物了。
兰兰将坛子里的泡菜拿出来,洗过后,正要拿起刀子切时,东方看着那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的小手,再看看那把无比沉重的刀子,不知为何总有那小手就像豆腐似的碰到那刀子就会碎的感觉。东方走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菜刀说,“屠大哥和妹子刚刚一直忙,现在轮到我们做事了。兰兰,这泡菜要切成什么样的。”
“要切成碎末。”兰兰有些愣,为东方喊她名字的方式,他们有熟到可以直接到喊名字的地步吗?
东方不管用什么刀都很拿手,手起手落,一大堆的泡菜被切得细细的,速度极快,兰兰发现她最后只看到刀影了。
切完之后兰兰拿起来一看,细细碎碎的,感觉每一小片都是那么均匀,兰兰很满意地看着切得极细的泡菜:“好了,呆会就等着吃好吃的泡菜煎饼吧。”
兰兰拿来大盆来装切好的泡菜,这个盆极大,兰兰以前听小花很得意地说过她认了两个吃得快跟她一样多的兄长,还觉得她太夸张,见识过东方的食量之后,兰兰不敢小看屠劳的肚子了,什么都往多做,以免不够,而且就算不够,留到第二天也行,以他们的食量绝不会浪费。
大盆里加上水和面粉,调成糊状,因为泡菜本来就咸了她也没打算加盐了,烧热锅,小心将糊状的泡菜糊摊得平平的,其实做这种饼最好还是平平的铁板,但这里没有,只能将就用大锅了,这个猪头都能整个放下去的锅够大,做煎饼还是很方便的。
东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微黄超薄的大饼被兰兰用铲子切成几片,厚厚的堆成一摞放在她拿过来的大篮子里头。
这姑娘的手真不可思议,明明是那么的小巧,他稍一用力肯定会碎,但却会做出无比美味的煎饼。
东方觉得如果这辈子能一直吃到这双小手的主人做的煎饼,等老的时候应该死而无憾了。
师傅曾经说过,这世间没有令人十分执着的人或事,该不该做要想想自已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一辈子,如果想到放弃的时候会后悔一时就算了,如果后悔一生的话一定非做不可!
他肚子饿得半死的时候,努力想了想一辈子当杀手的人生会不会后悔,然后他得出结论了:当杀手饿死绝对会后悔一辈子,当杀猪的饱死含笑而逝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东方成了这条街最受欢迎的屠夫了!
尽管屠夫这个职业一点都不高大上,但东方吃饱的时候总幸福地想着:师傅骗人,他当初给我编了那么多千金小姐花魁小家碧玉对杀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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